無錫市清理規範徵地拆遷安置房工作方案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無錫市清理規範徵地拆遷安置房工作方案的通知

無錫市清理規範徵地拆遷安置房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規範市區徵地拆遷安置房管理工作,切實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公共利益,保持我市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穩定,現就拆遷安置房清理規範工作制訂如下方案:

一、工作意義和目標

近年來,隨著城市建設力度的不斷加大,徵地拆遷安置任務也越來越繁重。加強拆遷安置房的建設與管理,減少拆遷安置戶在外過渡時間,是重大而具體的民生工作,也是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要求切實解決的社會熱點問題。因此,要充分認識做好拆遷安置房清理規範工作的重大意義,認真進行規範清理,力爭在年內初步完成市區現有拆遷安置房的申報審核、登記清理工作,使全市拆遷安置房的管理更加有序,做到安置規範、賬目清楚、手續完善。

二、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在市政府成立市拆遷安置房規範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基礎上,建立日常工作機制,市建設局、市發改委、市國土局、市規劃局、市房管局、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監察局和各區政府於5月20日前抽調人員集中辦公,每個部門派出不少於2人參加此項工作。

(二)嚴格政策,堅持標準

在清理整合原有政策的基礎上,制定詳細的工作指南和操作辦法,嚴格按照政策核清核准。一要嚴格甄別,認定拆遷戶和非拆遷戶,對非拆遷戶不得辦理任何權證。二要認真核定拆遷安置面積,合法合理的准予辦理權證;對於明顯不合理的超面積安置暫不辦理。三要對拆遷安置中超面積部分的安置收益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四要對每個安置小區的公建配套項目進行調查摸底。

(三)協調配合,加快進度

各區、各部門應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加強溝通協調,加快工作進度。一是各區政府作為拆遷安置房建設、管理主體,對於前期已經立項的拆遷安置項目,抓緊完善建設項目土地、規劃、建設、安置審核等有關手續,為清理規範工作創造條件。二是國土、房管、建設等職能部門應相互配合,提供綠色通道,提高辦事效率,加快清理規範工作進度。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加強宣傳,為清理規範徵地拆遷安置房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一要大力宣傳加強拆遷安置房建設與管理的重大意義。徵地拆遷安置作為群眾反映強烈的社會熱點問題,清理規範有助於保障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為民辦實事的具體表現。二要加大力度,宣傳有關征地拆遷安置房政策,勸告市民不要參與違法違規交易。三要注意將清理規範工作與當前拆遷工作結合起來,推動當前拆遷工作高效有序推進。

三、工作步驟

按照“同步啟動、分片操作”的原則推進,崇安、南長、北塘、濱湖四區年內完成清理規範工作。錫山、惠山、新區年內先按照有關要求進行自查自清,再按照市統一部署於明年上半年完成規範清理工作。

(一)申報

各區應按照規定的時序進度,在2009年5月20日前先將拆遷安置房建設項目與拆遷項目、被拆遷戶與安置戶等相關詳細情況向市拆遷安置房規範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局)申報。未申報的拆遷安置房不列入審核、辦證範圍。

(二)審核

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人集中辦公,對各區上報情況進行審核,確保安置房建設項目與拆遷項目、被拆遷戶與安置戶、被拆遷房屋與安置房屋一一對應。

(三)辦證

在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安置結果及相關資料進行嚴格審核基礎上,對於符合辦證條件的,由市房產、國土管理部門統一辦理房產證、土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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