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說李安不是一個作者型導演

你連這都不懂還配做個導演嗎?

我有個朋友是個狂熱的電影愛好者,一直都想從事影視行業的工作,但他本人其實是做IT的。有一次我們聊天的過程中,他說:“中國電影不行就是因為我們太缺乏李安這樣的作者型導演。”我說:“你的結論是否正確暫且放在一邊,但李安首先不是一個作者型導演。”他就很驚訝地跟我吵了起來,因為他覺得李安是作者型導演這件事基本上是個宇宙常識。他譏笑我說:“你連這都不懂還配做個導演嗎?”

越是大眾普遍存在的誤區,除昧的過程就越是複雜。所以在這裡我用文章的形式,把“獨立電影”、“作者型導演”、“製片人中心制”等概念一併做個科普,希望大家能夠對產業有個更清晰的認識。因為不僅普通人有這個誤區,影視科班出身的從業者往往也不瞭解這些概念——我猜想是學校的老師自己也不知道。

當然這也很正常,學影視其實跟學廚師沒什麼區別。老師就好比是大廚,他會教你“肉片下鍋之前加點澱粉能夠更加鮮嫩”、“煲湯的時候不要先放鹽”。但廚師並不瞭解餐飲行業的知識,比如“全冷鏈供應”、“連鎖與加盟”、“原料標準化”,這些概念是啥意思你肯定不應該去問廚師。


我們首先找到維基百科上的“作者型導演”這個詞條,看看wiki上是怎麼寫的。

為什麼我說李安不是一個作者型導演

為了避免有人看不清圖片,我把內容再重複一遍。

也就是說,作者型導演這個概念是源於法國新浪潮時期為了反對製片人中心制而提出的電影作者論,因此它誕生的時間是上世紀60年代。然後最重要的是,它不是一個原生概念,而是為了反對一個概念而發明的派生概念。什麼意思呢?比如說“痛”的反義詞是“不痛”,但是我沒辦法直接給你解釋什麼叫“不痛”。想了解“不痛”的含義,唯一的辦法就是先了解“痛”是什麼,對嗎?

因此,“作者型導演”這個概念等同於“導演中心制”,它是“製片人中心制”的反義詞。但是維基百科跟我國百科網站差不多,也是經常漏洞百出。大家注意圖片當中我用紅筆標註出的話,文中寫道:“作者電影與類型電影相對,也稱藝術片。”這句話是有問題的,而且我相信很多人都是一直在接受這個錯誤的認知。作者電影與類型電影相對,但作者電影不等於藝術片!(此處劃重點!!)

這個概念太容易出錯了,連這個詞條本身都是自相矛盾的。不信你仔細看紅筆標註的文字下面列出的作者型導演的名字,戈達爾、特呂弗等人名字後面赫然出現了希區柯克和斯皮爾伯格的名字。咦?不是說作者電影就是藝術片嗎,希區柯克和斯皮爾伯格怎麼變成藝術片導演了?

製片人中心制、“獨立電影”、“作者電影”

好,下面我們開始解釋什麼叫製片人中心制。

在闡述這個概念之前,我必須要再引入一個新的概念,叫做“獨立電影”。為什麼呢?因為“獨立電影”也是為了反抗好萊塢大製片廠的“製片人中心制”而產生的派生概念,同樣也是誕生於上世紀60年代,和“作者電影”其實是同義詞。但區別在於,獨立電影(Indie Film)是美國電影人自己提出來的,而電影作者論則是法國電影人提出來的,它其實就是同一個倡議的兩個不同標準。

雖然都是想反抗製片人中心制,但美國電影人和法國電影人的路徑卻截然不同。在美國,最有名的獨立電影旗手其實是斯皮爾伯格,是的你沒看錯,

斯皮爾伯格是獨立電影導演。而另一個獨立電影大腕是誰呢?就是《星球大戰》的導演喬治·盧卡斯。他們並不像法國導演那樣用文藝片反抗好萊塢的大製片廠,而是通過創業,用小公司、導演工作室的力量去博弈,所以拍的也都是商業片,但和好萊塢傳統的八大製片廠的類型片又不一樣。也就是說,獨立電影等於作者電影,但並不等於藝術片,有很多獨立的商業片。同樣的,藝術電影也不都是作者型的,大製片廠也投拍藝術片,因為文藝本身也是一種“類型”。

講到這裡大家腦子可能已經亂成一團了,讓我畫一張圖表給大家表述清楚。

為什麼我說李安不是一個作者型導演

這樣是不是清楚多了?也就是說,我們把電影產品的經濟學定義劃分為四個象限,而大家普遍認知的其實是第一和第三象限。

比如一提到好萊塢,首先想到的是《復仇者聯盟》這樣的商業大片,而一談到獨立電影或者作者型導演,首先想到的是《四百擊》這類文藝片。

為什麼我說李安不是一個作者型導演

電影《復仇者聯盟》

為什麼我說李安不是一個作者型導演

電影《四百擊》

但實際上,也有很多電影是分佈在第二和第四象限的。比如《女巫布萊爾》就是一部很有代表性的作者型電影,但它是驚悚題材的商業片——成本僅6萬美元,但在全球創下了2.5億美元的票房,論圈錢的能力一點都不輸給大製片廠的流水線。而李安拍攝的《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則是二十世紀福克斯公司推出的文藝作品,恰好是分佈在第二象限。

為什麼我說李安不是一個作者型導演

電影《女巫布萊爾》


為什麼我說李安不是一個作者型導演

電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

所以說在這個全球化的時代,很多行業早期定義的邊界正在變得越來越模糊,我們不能用上個世紀的概念去理解當下正在發生的變革。

比如說好萊塢的八大製片廠今天早就面目全非了,而當初那些反抗者建立的自由聯盟,比如喬治·盧卡斯的工業光魔,斯皮爾伯格的夢工廠等,自身已經變成了巨頭,早就失去了作者屬性。屠龍的少年自己變成了惡龍,這樣的故事其實在每個時代每個地方都不斷地上演著。


為什麼我說李安不是一個作者型導演呢?

那麼回到本文開篇提出的觀點,為什麼我說李安不是一個作者型導演呢?李安雖然拍了很多優秀的文藝作品,但他從來沒有反抗過製片人中心制。他和自己的製片人詹姆士·沙姆斯是一對膾炙人口的組合,這哥倆的關係好到幾乎沒有吵過架,這在歐美國家是很難見到的。國外的導演和製片人反目是家常便飯,但李安很可能因為自身的東方性格而比較聽話,所以一直都非常配合地在給老沙賺錢。

為什麼我說李安不是一個作者型導演

李安與詹姆士·沙姆斯合影(網絡圖)

說白了,我們看一部電影是不是屬於“作者電影”,主要是看它的產權是不是在導演自己手裡。這就有點像是“創業者”和“職業經理人”的區別:如果作品是你自己找錢拍的,那它肯定是導演中心制的;如果是你接的一個活兒,那就得聽製片人的。而李安除了早期作品以外,幾乎一直都是老沙給他接活兒,甚至從《喜宴》開始老沙就參與了投資,再往後就是一直不停接活兒的節奏了。但這也並不是一件壞事,詹姆士·沙姆斯在90年代創立的獨立製片公司叫做Good machine。因為一路賺錢越做越大,後來成功地被環球影業收購,跟focus合併,也就形成了今天的焦點影業。從創業者的角度上來看,老沙的運作是非常成功的,以獨立電影起家,併成功套現加入了影業巨頭的大家庭。但這家公司的股東里並沒有李安,因此李安一直是製片人中心制的受益者。

當然,肯定還是有很多讀者覺得無論如何李安的電影中都是有他個人風格的,“你說他不是作者型導演我們從情感上接受不了”。這裡大家還是混淆了個人風格和作者電影的區別,好萊塢的工業體系並不想抹殺導演的個人風格,片方希望你能一直保持這種風格,因為這個風格本身就是賣點。但依然還是有很多人討厭片方的約束,特別任性特別不合作的,這種就是典型的作者型導演了,比如伍迪·艾倫和科恩兄弟等等。伍迪·艾倫的作品一向堅持小眾,他一輩子沒接過活兒,也絕對不可能像李安那麼聽話。科恩兄弟早期接過活兒,比如《撫養亞利桑那》那部怪里怪氣的片子,明顯是他們根本不想拍的作品。

但李安真的是給啥活兒幹啥活兒,而且特別認真特別勤奮,基本上沒有獨立傾向。看他後來的發展路線你可以感受到他駕馭類型片的能力也很強,對影視技術本身更是有著驚人的野心。因此我們可以判斷,李安從一開始就沒想過僅僅滿足於成為一位“作者型導演”。


為什麼我說李安不是一個作者型導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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