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司機欲“頂包”難逃農安交警“火眼金睛”

3月12日下午18時48分,農安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伏龍泉中隊接到縣局指揮中心派警,在伏龍泉至新陽公路後桑唐子公路右側溝內有一輛車翻入溝內,接警後閆警官、劉警官帶領輔警迅速出警前往事故現場,勘察完現場後,民警對“駕駛員”事故發生情況進行了詳細詢問,“駕駛員”陳述事故經過時,含糊其辭說不清楚,誰料被民警的 “火眼金睛”識破,質疑此人並非真正的駕駛員,隨後民警經過耐心細緻的對其進行細想工作,宣講法律法規,最終該“駕駛員”說出了真正的駕駛員是李某某,民警前往李某住處將其帶到伏龍泉中隊,該名駕駛員供述了其酒後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找來同村馬某某欲讓其頂替自己的事實。

農安縣局交通管理大隊伏龍泉中隊對當事人將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處罰。

酒駕司機欲“頂包”難逃農安交警“火眼金睛”

酒駕司機欲“頂包”難逃農安交警“火眼金睛”


溫馨提示

車輛駕駛人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員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警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要企圖通過逃離現場或找他人頂包的方式來隱瞞自己的違法事實,以免自食其果。


農安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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