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州中心法庭積極探索推動構建轄區“無訟社區”

按照黨的十九大提出“加強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機制建設,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構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要求,越州中心法庭遵循歷史發展和社會進步規律,充分弘揚厚植於本土的和諧理念、爨陶文化,依託村、社區基本單元,積極探索訴源治理“無訟社區”構建,築牢矛盾糾紛化解“第一道防線”,探索以“黨建為引領、自治為基礎、法治為保障、德治為支撐”的鄉村“訴源治理”新機制,不遠的將來,越州法庭必將走出一條符合本土實際的訴源治理“無訟社區”新路徑。

越州中心法庭积极探索推动构建辖区“无讼社区”

加強聯繫溝通,積極發揮聯合治理優勢

越州法庭依託我院“五位一體四員合一”的農村便民訴訟模式,從深化社會管理創新,維護社會穩定大局,實現長治久安的高度,積極做好矛盾糾紛的預防和化解工作,積極探索創建“無訟社區”試點:1、法庭與試點的東山鎮法色村委會、水井村委會加強溝通和聯繫,建立鄉村矛盾糾紛的預警、排查、調處機制,從源頭上控制社區矛盾糾紛的產生;2、繼續深化以東山鎮法色村委會“鄉賢理事會”、 水井村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互動、聯動來實現鄉村矛盾糾紛防範在先、化解在早、處置在小;3、逐步在上述兩個試點村設立數字化訴訟服務點,構建以法院機關訴訟服務中心、越州中心法庭訴訟服務站和鄉村訴訟服務點為平臺的“三位一體”訴訟服務網絡。

越州中心法庭积极探索推动构建辖区“无讼社区”

強化業務指導,與訴調對接機制相結合

越州中心法庭堅持“不缺位、不越位、不錯位”的原則,加強對“鄉賢理事會”成員、人民調解員的業務指導,把創建“無訟社區”與加強人民調解指導相結合,把創建“無訟社區”與完善訴調對接機制相結合。具體路徑有:1、採取培訓、觀摩、討論等多種形式,提高“鄉賢理事會”成員、人民調解員調處矛盾糾紛的能力;2、積極開展委託、委派調解、特邀調解和協助調解,對涉及婚姻家庭、贍養、鄰里糾紛、人身損害賠償、小額債務等案件,交由“鄉賢理事會”、 “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3、在對“鄉賢理事會”成員、人民調解員定期進行輔導的基礎上,提高其製作調解協議的水平,對人民調解組織根據社會道德、善良風俗和民間習慣等促成的調解協議,若不違背法律強制性規定,法庭及時予以司法確認。

越州中心法庭积极探索推动构建辖区“无讼社区”

完善工作機制,多措施並舉建“無訟社區”

1、在現有巡回法庭制度基礎之上,根據各個社區的不同情況,增加針對村內鄰里糾紛、婚姻家庭、贍養、小額債務等糾紛的巡迴審判次數,在村委會內增設巡迴審判點,以便就地解決糾紛;2、以東山鎮法色村委會、水井村委會為依託,大力組織和發展村志願者隊伍,努力號召和動員社區內具有一點法律知識和熱愛公益事業的人員積極參與法律服務活動,充分發揮他們的專長,及時為社區居民提供法律幫助。

越州中心法庭积极探索推动构建辖区“无讼社区”

(四)增加輿論宣傳,培養群眾理性解紛觀念

為了有效發揮輿論的導向和引領作用,法庭綜合利用村委會、村小組,“鄉賢理事會”、“人民調解委員會”,我院的報刊、雜誌、微信平臺,微博等媒介,大力宣揚創建“無訟社區”的活動。主要方法有:1、將“無訟社區”的基本涵義、創建試點的現實意義、創建活動的要求以及取得的成效進行全面介紹,使轄區內人民群眾對“無訟社區”有一個基本的瞭解;2、注重道德教育,大力倡導中華民族“和為貴”的優秀思想,引導人民群眾形成理性的糾紛解決觀念,使社區主體之間相互體諒,自覺選擇非訴訟方式化解矛盾;3、通過用案例來進行以案說法,生動形象地向人民群眾介紹調解、協商等非訴訟解決糾紛方式的基本情況和做法,促進公眾瞭解非訴訟解決糾紛方式所具有的高效、便捷、經濟的優勢。

越州中心法庭积极探索推动构建辖区“无讼社区”

創建“無訟村莊(社區)”是整合基層綜治資源,延伸司法服務職能,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和平安社會建設的最有效形式之一。"無訟"並不是不讓老百姓打官司,而是將傳統的"和為貴"等理念融入基層治理中,引導社區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依託人民調解,強化司法確認,形成司法引導與社區自治相結合,司法職能與基層善治相結合的基層社會治理機制。越州中心法庭將在把握時代脈搏基礎上,加快推進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實現訴訟案件逐年穩步下降,全面推進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將發動和依靠群眾,就地解決糾紛,發展為從訴訟的源頭治理,實現越州法庭“楓橋經驗”再升級,傳遞法治正能量。

編審:竇俊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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