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旬陽:積極探索「三力聯調」人民調解新模式 著力打造新時代「楓橋經驗」升級版

今年以來,“三力聯調”成為旬陽網絡熱搜詞。這是旬陽縣委針對新時代矛盾糾紛新癥結,大膽探索推出的加強人民調解的新模式。一季度,全縣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681件,調解成功667件,同比上升43%,調解成功率98%,一批纏鬧多達10年以上的“釘子案”“骨頭案”得到妥善攻克化解。

一、問題倒逼推動人民調解新探索

近年來,旬陽縣委、縣政府堅持問題導向,聚焦治理短板,積極探索推進“黨建引領三治融合”鄉村治理新實踐,高度契合黨的十九大精神,得到李克強總理的親筆批示,從而更加堅定了我縣探索創新社會治理的信心和決心。十九大之後,縣委繼續堅持把“三治融合”作為推進社會治理的“硬抓手”,組織開展深入調研,發現全縣人民調解工作呈現的“三高”(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總量高、法院民商事訴訟案件總量高、全縣信訪案件總量高)比率倒置現象,成為深化社會治理的“絆腳石”。經分析,主要癥結是:矛盾糾紛調處總量雖然很大、但成功率不高;調解公信力不夠、毀約多;調解反覆性強、重複調解案件多;主要根源是:原有的調解模式存在多頭分割、口徑不一、互相推諉、效率不高、合力不足現象,“三調聯動”聯不動、“訴調對接”接不上、“司法確認”認不了,導致大量矛盾糾紛進入訴訟和信訪渠道,造成了社會治理資源的二次浪費。為此,縣委多次組織召開相關部門研討會、黨委書記座談會和調解現場觀摩會,決定用“三治融合”的理念和手段探索人民調解新機制,推動人民調解大發展。

二、力量融合增添人民調解新效能

縣上組建了以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任組長的“三力聯調”領導小組,21個鎮和305個村(社區)成立了以鎮黨委書記和村(社區)黨支部書記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建立了三級書記抓調解的組織領導體系,從而把調解工作從部門業務工作上升到縣委重點工作。在鎮村組建“三力聯調”鄉村調解組織,選配鎮政府機關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縣直聯村包戶幹部組成行政調解隊伍,選配派駐轄區的法官、警官、檢察官、律師、司法助理員組成司法調解隊伍,選聘“鄉村精英”“道德模範”等鄉賢人員組成道德調解隊伍(人民調解),重構鄉村矛盾調解隊伍。在調解中,行政調解人員著重從政策規定等方面進行答疑解惑、政策支持;司法調解人員著重從法律規定等方面講理說法、明辨是非;道德調解人員著重從道德情感等方面思想疏導、心理撫慰、感情說和。這種調解方式因案制宜、靈活機動、各有側重、相互支援,從而形成“各級黨委牽總,人民調解主導、行政調解參與、司法調解助力,專業調解支援”的“黨建+行政+司法+道德+專業”的“1+3+1”集中統一聯合調解模式。目前,我縣按照“三力聯調”模式建成了1個縣級調解中心和2個調解協會,健全了醫患糾紛、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勞動爭議等14個行業性專業性調委會,建成326個鎮村“三力聯調”調解組織,選聘三方調解人員7695人,實現了調解組織全覆蓋。

三、流程再造提升人民調解新效率

一是強化滾動排查。建立村(社區)“日排查日調處、周彙總周研判、月總結月上報”、鎮級“半月一排查、一月一彙總、一季一研判”、縣級“一月一通報、一季一督查、半年一考評、一年一獎補”機制,切實做到苗頭隱患早發現、情報信息早報告、糾紛事態早穩控,確保預測走在預防前、預防走在調解前、調解走在激化前,著力構建“三早三前”矛盾糾紛排查預防新機制。二是實行分級調處。村(社區)對本轄區發生的各類矛盾糾紛必須第一時間介入調處,鎮級負責調處跨村或村級調解失敗上交的矛盾糾紛,縣級負責調處專業性行業性或跨鎮的矛盾糾紛,進一步隸清調解責任,避免了“矛盾上交”,也防止“矛盾下推”。三是注重終結引導。一起矛盾糾紛鎮村累計可以組織三次調解,仍然失敗的由鎮調解工作領導小組作出調解終結,並通過法治教育、法律援助、思想疏導、訴訟指引等方式,引導當事人把矛盾糾紛導入“訴訟綠色通道”解決。終結機制的建立,有效破解了矛盾糾紛久調不決、越鬧越大而司法程序遲遲無法介入的尷尬局面。

四、司法保障增強人民調解新公信

一是建立司法確認制度。經過“三力聯調”成功案件,調解領導小組立即開展引導工作,動員各方提起司法確認,依法固化調解成果。今年以來,縣法院先後做出司法審查233件次,依法做出司法確認231件,大大提高了“三力聯調”公信力。二是建立調訴綠色通道。縣法院專門制定出臺“三力聯調”相關配套文件,開闢“調訴對接綠色通道”,通過減免訴訟費用、加快立案受理時限、提高審理效率、開通網上受理通道、搭建訴訟諮詢熱線、開展“上門立案”等舉措,解除群眾“官司難打”的後顧之憂,提高調結案件訴訟導入率。三是加強法律對口援助。縣司法局建立調解終結案件法律援助制度,動員廣大執業律師和法律工作者,積極開展法律援助、法律公益活動,為調解終結案件當事人提供免費法律諮詢、代寫訴狀等方式減輕群眾訴訟成本,強化訴訟便民服務,提升調結案件訴訟導入率。四是建立速裁快執制度。縣法院專門成立了“速裁法庭”,對進入綠色通道的調結案件,按照簡易快審程序及時作出裁決。今年以來,縣法院通過速裁程序審結案件135件,涉案金額1100餘萬元,案件平均裁決時間比過去縮短40%,有的典型案例從過去的1個月縮短為半天,既提高了矛盾解決效率,又減輕當事人的訴累,也節約了司法資源。

五、基礎支撐築就人民調解新成效

後勤保障機制是確保調解成效的關鍵所在。一是以案定補支撐。建立了人民調解“以案定補”長效機制,每年按照“最低50萬、最高不設限”的原則,將人民調解補助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根據案件難易程度,按照最低100元最高1000元的標準落實調解補助,激勵形成廣大調解人員主動尋找糾紛調的良好格局。兩年來,全縣累計兌付“以案補助”資金91萬餘元。二是經費保障支撐。縣級人民調解工作業務經費按照全縣人口人均1元錢、鎮級按照轄區人口人均2元錢、村級按照每村每年5000元的標準,全部納入縣級財政預算,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為縣鎮配備2-3名專職調解工作人員,確保調解工作順利開展。三是基礎建設支撐。大力推進縣、鎮、村(社區)“三力聯調”陣地規範化建設,全部按照“五有”(有組織領導機構、有專門辦公地點、有必要的辦公設施、有矛盾糾紛調解場地、有專職調解人員)和“六落實”(標識、職責、任務、經費、制度、獎懲)的標準,做到人員專業化、制度法制化、流程規範化、陣地標準化、調解常態化。四是信息系統支撐。建成運行“三力聯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信息系統”,實現了矛盾糾紛網上互通、調解過程網上留痕、調解結果網上查詢、辦理事項網上督辦、調解績效網上考評的信息化智能化目標。五是考核獎懲支撐。縣委把“三力聯調”納入綜治工作績效考核和“一票否決”的重要內容,作為社會治安重點管理鎮(單位)的重要認定指標,建立了轄區調解案件總量與治安案件總量、信訪案件總量、民商事訴訟案件總量比率考核機制,推動調解工作高效推進。同時,縣委、縣政府每年評選表彰一批人民調解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每3年評選表彰一批“十大金牌調解員”,激發調解動力,打造調解合力。

旬陽探索實施的“三力聯調”新機制,通過“力量融合、政策整合、法治促合、感情彌合、大家說和”,實現了“三方參與、三措並舉、三治融合、三方滿意(群眾、政府、社會)”,大大提高了調解成功率,增強了和解公信力,壓降了協議毀約率,節約社會治理成本,推動鄉村善治有序,成為新時代“楓橋經驗”升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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