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規定接受年檢,中國歌劇研究會等3家社團被民政部警告

南都訊 記者胡明山 發自北京據3月16日民政部官網消息,民政部近日對中國微量元素科學研究會、中國歌劇研究會、中國體育集郵與收藏協會3家社團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經查,上述3家社團未按規定接受2018年度全國性社會團體年度檢查,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該規定要求,社會團體應當於每年3月31日前向業務主管單位報送上一年度的工作報告,經業務主管單位初審同意後,於5月31日前報送登記管理機關,接受年度檢查。

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民政部對上述3家社團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同時,依據《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自行政處罰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將其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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