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節約用水可獲獎勵

推行用水定額和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將獲獎勵,景觀用水不得采用自來水和地下井水……日前,《阜陽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原則通過,阜陽市將進一步加強供水設施建設和管理,厲行節約用水。

當前,水資源短缺已成為制約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通過制定規範性文件促進節約用水,是建設國家節水型城市的要求,也是我市經濟發展的現實所需。經多方考察,結合我市實際,相關部門起草了《阜陽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並廣泛徵求意見,修改完善。《辦法》明確了適用範圍、管理體制及計劃用水、獎勵制度、建管並重等32條內容。

《辦法》明確,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市政府制定的城市用水定額,制定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對年度用水實行總量控制。要採取有效措施,逐步改造城市公共老舊管網,推廣使用節水型用水器具。供水企業應當加快“一戶一表”改造,提高抄表到戶率,居民用水實行階梯式水價制度。新建、改擴建的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應貫徹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建設滲水地面及雨水集蓄和利用設施,單體面積超2萬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築要配建中水回用設施。

《辦法》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節約用水的義務,有權舉報浪費水和不履行節約用水監管職責的行為。在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實際用水量低於計劃用水指標的,按結餘用水的10%-30%獎勵。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的區域內,禁止新建地下取水井用於餐飲、洗浴、洗車等服務業和小區、單位集中供水等。景觀用水水源不得采用市政自來水和地下井水。

記者 徐風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