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阜陽民用航空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李小舟受到開除黨籍、撤職處分

日前,經阜陽市委批准,阜陽市紀委監委對阜陽民用航空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李小舟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

經查,李小舟違反組織紀律,未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違法決定單位重大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財物;將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從單位報銷。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阜陽市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阜陽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小舟開除黨籍、撤職處分,由正處級領導職務降為科員級職務,收繳其違紀所得。(阜陽市紀委監委)


李小舟簡歷

李小舟,男,漢族,1962年9月生,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87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7月阜陽行署教育局人事科工作,1984年10月阜陽行署辦公室秘書科秘書,1990年8月任阜陽行署辦公室正科級秘書,1994年3月任阜陽行署辦公室副主任、副縣級秘書,1996年9月任阜陽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黨組成員,2002年5月任阜陽民用航空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2006年1月任阜陽民用航空局局長、黨委書記,2018年4月被免去阜陽民用航空局黨委書記、局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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