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改最重要的一點是放開執業地點限制,象公安、律師你認為對嗎?

現在執業醫師制度規定執業地點,只要出了這個地點行醫就是非法行醫,導致許多醫生縮手縮腳,甚至在危急關頭不能發揮自己的作用。雖然喊了多年多點執業的口號,然而真正落地是有很大的困難的。為什麼不能實施象公安、律師、教師那樣,不受地點限制的政策呢?那樣真是利國利民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