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縣法院:一封春天裡的來信

(河南經濟報記者 付宜成 通訊員 李翔 李欣 王淑娟)近日,信陽市息縣人民法院收到了來自涉軍企業國營某機械製造公司的一封感謝信,感謝了在其作為原告的涉軍維權案件中息縣人民法院作出的公平、公正的判決。

2019年5月,原告國營某機械製造公司因侵權糾紛將被告劉某訴至法院。息縣法院受理了該案件後,院黨組高度重視,在信陽中院涉軍維權審判庭的指導下有序開展審判工作。該案由息縣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和永輝任審判長,與涉軍維權審判庭長和法官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為了充分保障各方訴訟權利及防止損失的擴大,合議庭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對現場及相關證據進行保全,並本著快審快結的原則,迅速耐心地多次組織調解。因雙方差距較大,在調解無果的情況下,息縣法院經過審理及時作出了一審判決。後因被告不服提起上訴,2020年1月,由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了一審關於支持原告訴求的判決結果,遂發生了原告駐地機關發來了感謝信的一幕。

息县法院:一封春天里的来信

近年來,息縣人民法院始終堅持立足審判執行工作,在涉軍維權“信陽模式”的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軍民融合發展的要求,為涉軍維權案件開闢“綠色通道”,快立、快審、快結,在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的同時竭力履行“軍人為我們保家衛國、我們為軍人守護親人”的莊嚴承諾,為軍隊改革、國防建設提供了高質量的司法服務,得到了息縣縣委的充分肯定和當事人的一致好評。尤其是結合正在開展“六個一”活動,息縣法院將進一步強化工作機制,用心用情用法將涉軍維權案件審理好、執行好,切實將涉軍維權“信陽模式”做到實處,做到軍人軍屬的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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