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監高配偶年報公告前買賣公司股票 深交所連發監管函

  中新經緯客戶端3月16日電 16日,深交所分別向沃特股份副總經理徐勁和道恩股份獨立董事梁坤下發監管函。值得注意的是,兩份監管函下發原因相同,均為董監高配偶在公司年報公告前一定時期內買賣公司股票。股票交易金額合計近200萬元。

  根據監管函,徐勁配偶盛波於2020年3月4日賣出公司股票11000股,涉及金額38.65萬元。公司2019年度報告預約公告日為2020年3月27日,盛波賣出公司股票時間發生在預約公告日前三十日內。

  此外,梁坤配偶陳萬春於2020年3月10日買入公司股票28300股,涉及金額150.27萬元。公司2019年度定期報告預約公告日為2020年3月27日,陳萬春買入公司股票時間發生在預約公告日前三十日內。

  深交所指出,徐勁與梁坤均違反深交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20年修訂)》(下稱《指引》)第3.8.14條的規定。

董監高配偶年報公告前買賣公司股票 深交所連發監管函

  2020年2月28日,深交所發佈上述《指引》。《指引》第3.8.14條規定明確,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及前述人員的配偶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

  (一)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二)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

  (三)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後二個交易日內;

  (四)中國證監會及本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指引》要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證券事務代表應當督促其配偶遵守前款規定,並承擔相應責任。對於徐勁與梁坤的上述行為,深交所要求,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杜絕上述問題再次發生。

  資料顯示,沃特股份全稱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1年,主要從事改性工程塑料合金、改性通用塑料以及高性能功能高分子材料的研發、生產、銷售和技術服務。

董監高配偶年報公告前買賣公司股票 深交所連發監管函

  根據Wind數據,徐勁現為沃特股份副總經理,任職日期為2020年2月19日。2月20日晚間,沃特股份公告稱,公司董事會聘任徐勁為公司副總經理,任期與公司第三屆董事會任期一致。公告稱,徐勁生於1969年,大專學歷,畢業於上海應用技術學院橡塑工程專業,1990年至今歷任德國赫斯特集團、荷蘭化學品集團、金髮科技等公司業務發展經理、全球市場銷售開發總監、副總經理等職位,加入公司後任職市場開發總監。

  此外,資料顯示,道恩股份全稱為山東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2年,是一家集研發、生產、銷售熱塑性彈性體、改性塑料和色母粒等功能性高分子複合材料的高新技術企業。根據Wind數據,梁坤(女)生於1972年,本科學歷,現為道恩股份獨立董事,任職日期為2017年5月23日。(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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