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崗職工,視同繳費年限,就是“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下崗職工在當今社會最為一個“特殊”群體存在,收入低,生活窘迫,沒有基數,在社會上沒有立足駐地,只能靠著一些零工,勉強維持生活。很多人為了社保繳納而發愁,如果繳納社保,經濟條件不允許,不繳納社保,退休後沒有經濟來源。​

下崗職工,視同繳費年限,就是“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很多人認為,大部分下崗職工,都有視​同繳費艱險,這樣可以減輕一些負擔。真正做到減輕負擔的視同繳費年限,少之又少。大部分下崗職工的視同繳費年限,變成了“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為什麼這說,原因很簡單。

下崗職工,視同繳費年限,就是“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大部分下崗職工的視​同繳費年限在5-8年不等,而且下崗職工的年齡普遍在45-55歲左右。選擇繳納社保,生活不允許有大筆的錢財,放在額外的支出上。選擇放棄將呢​,這些年的是同繳費年限又白白浪費了。所以說,很像“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下崗職工,視同繳費年限,就是“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但是,很多經驗告訴我們,退休後的養老金十分重要。如果捨棄了視同繳費年限,是一件十分可惜的事情,靈活就業人員沒有視同繳費年限,也在同樣的繳納社保。所以,應該儘量繳納社保。對此你有哪些看法,歡迎交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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