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人民检察院“云庭审”办理四起案件

面对疫情,我院及时调节工作方式,通过“云庭审”软件成功参与四次案件庭审,通过云端方式参与司法工作,履行检察职责。在这特殊的庭审中,我院检察官仅需要在我院设置的远程庭审室参加庭审,有效避免人群聚集,隔绝疫情传播途径。

赵县人民检察院“云庭审”办理四起案件


四起案件分别由我院李静检察官、程培琳检察官以及王占锋检察官参与庭审,庭审过程中音像清晰,流程高效有序,被告人当场认罪。在完成整个庭审后,扫描云庭审提供的二维码进行签字确认,为庭审中证词以及所需文件的有效性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赵县人民检察院“云庭审”办理四起案件


赵县人民检察院“云庭审”办理四起案件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此 “云间法庭”庭审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既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疫情期间的人身安全,又节约了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加快了案件的办理速度,实现了人民检察院战“疫”、工作“两不误”,切实提升了庭审质效,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和智慧法院成果,是有效推动简案快审、提升审判质效的有效便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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