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甘寧邊區的植樹造林

陝甘寧邊區的植樹造林

光華農場的技術員講解農林技術。

陝甘寧邊區的植樹造林

陝甘寧邊區政府。

1929年,南京國民政府為紀念孫中山先生,將其逝世的3月12日定為“植樹節”,號召全國人民在這一天開展植樹活動。抗戰時期,陝甘寧邊區政府制定植樹造林計劃、頒佈政令法規、成立林務機構,將護林造林作為一項有組織的、一以貫之的經濟建設要政大力推進,展現了中國共產黨的生態文明意識。

邊區森林資源調查

森林是一種重要資源,具有調節氣候、保持水土、涵養生態、發展經濟的功能,是人類社會生存和發展的必備環境條件。中國近現代意義上的森林保護、造林綠化,肇始於民國中期。

歷史地理學家史念海先生所著《河山集》記述:陝甘寧交匯處的黃土高原,“在歷史上曾經有過大面積的森林。森林最茂盛的時期,絕大部分的山間原野,到處都是鬱鬱蔥蔥,綠蔭冉冉。”但這裡屬於農耕、遊牧文明交錯地帶,長期以來中原王朝與遊牧民族拉鋸征戰,森林資源歷經兵燹,遭到持續破壞。明清之際,政府獎勵墾荒,林木被砍、草地銳減、流沙入侵。清同治年間,陝甘回民起義爆發,戰火所及閭閻為墟、農田荒蕪、山林毀壞,渭河以北至陝北、隴東的一些地方甚至出現了人煙斷絕的慘景。以後,森林雖稍有自然恢復,但因人口增加、修建廟宇、放火墾荒等,使得生態極為脆弱,終難完成自我修復,境內遍佈童山荒地,旱、澇、凍、風等自然災害頻發。1935年10月19日,中共中央率領中國工農紅軍陝甘支隊(紅一方面軍)到達陝北,毛澤東、張聞天、周恩來等生長於南方的革命領袖,面對天地蒼茫渾黃一色的北國風光,內心絕對是震撼的!後來,毛澤東就曾感嘆:“陝北的山頭都是光的,像個和尚頭”。

隨著全民族抗戰爆發,以第二次國共合作為基礎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形成。1937年9月6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駐西北辦事處在延安改組為陝甘寧邊(特)區政府,陝甘寧革命根據地改稱陝甘寧邊(特)區。10月12日,國民政府行政院第333次會議通過決議,任命林伯渠為陝甘寧邊區政府主席,確定陝甘寧邊區為直轄於行政院的省級特區。1944年底之前,邊區轄境時有變化,但基本保持在5個分區(延屬、綏德、關中、隴東、三邊)、31個縣(市)、總面積98960平方公里、總人口約150多萬的水平。邊區地處黃土高原腹地,千溝萬壑、地貌複雜,大部屬高原暖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區,雨熱同期且多暴雨,是黃土高原水土流失最嚴重的地區之一。

對邊區森林資源的調查研究,始於農林專家樂天宇。1940年4月,樂天宇提出的《陝甘寧邊區森林考察團工作計劃》,得到中共中央財政經濟部部長李富春的重視和支持。6月,樂天宇等6人組成考察團,歷時47天,行程千餘里,調查了甘泉、延川、志丹等15個縣的土壤、氣候、林相及森林分佈情況,收集重要植物標本2000多件,完成了《陝甘寧邊區森林考察團報告書》。馳名中外的南泥灣(爛泥窪),就是在這次考察中發現的。李富春對考察團的報告書評價很高,認為這是“凡關心邊區的人們不可不看的報告,已成為凡注意邊區建設事業的人們不可不依賴的材料”。

經調查可知,陝甘寧邊區境內共有九源、華池、洛南、南橋山、分水嶺、關中、曲西7個林區,東至臨真、西至曲子、南至淳耀、西北至志丹,地跨延安、固臨、甘泉、鄜縣、新正、赤水、淳耀、寧縣、合水、正寧、曲子、華池、志丹、安塞等十餘縣,總面積為4萬方裡(此為踏勘估算數字),樹種有杜梨、松、柏、楊、樺、橡、櫟、榆、槐、漆等。此外,安塞、吳起、志丹及定邊、靖邊的黃土丘陵地帶,殘存著零星天然林。

儘管邊區森林所餘無幾,但仍因缺乏保護意識而遭持續破壞,致使境內生態環境進一步惡化。《陝甘寧邊區森林考察團報告書》指出:“在洛河流域、延河流域、葫蘆河流域以及沮水、汾川、清澗河、大理河等地,因為近年人口的增加,正在進行著掃蕩的砍伐”,出現了森林面積被“蠶食縮小”和內部“孔狀破壞”的嚴重情況。森林面積縮減引起的生態變遷與氣象災害顯而易見:一是蒸發量急遽加大、植被銳減,二是霜降期增長、植物生長期縮短,三是氣溫變化加劇,四是旱澇風雹頻發,五是伴隨產生瘟疫。例如,綏德以北的毛烏素沙漠越過米脂縣城南進,其前鋒已侵佔綏德縣城以北40裡的農田,逼迫綏米一帶農民成批遷居森林內部。曲子、華池、太白、建水、黑水寺、赤羅、永寧、店頭、下寺灣等居於森林內部的城鎮,給森林造成了大小不等的孔狀破壞,致使局部氣候失調,氣溫冷熱劇變、旱澇霜雹成災並時常暴發瘟疫。

森林調節氣候能力的弱化與生態環境的不斷惡化,致使邊區農業、水利、畜牧、園藝以至交通運輸、衛生健康等大受影響。因此,為發展生產堅持抗戰到底,開展林木保護與植樹造林運動,成為中國共產黨及陝甘寧邊區政府的共識。

政令法規與林務行政

林木保護與植樹造林並舉,是陝甘寧邊區的基本林業政策,並被提升為“要政”始終貫徹。1937年6月9日公佈的《陝甘寧邊區經濟建設實施計劃——1937年7月至1938年12月》,率先提出保護原有森林、禁止剪伐的明確要求,找到了一項重要護林思路:普遍開採煤礦,解決燃料問題,從根本上減少對木炭、樹木的需求。1938年2月,邊區政府建設廳廳長劉景範在《關於發動黨政軍民工作人員植樹造林的請示報告》中提出:“在我們政府經濟建設發展農林牧產業的政策口號下……來一個有組織有計劃的廣泛的大規模的植樹造林運動……為了勝利的完成這一任務,黨應當在政治上宣傳鼓動。”1942年4月15日,陝甘寧邊區政府、十八集團軍總司令部聯合發出《禁止拆毀廟宇和砍伐樹木》佈告,指出:“植樹造林,也是邊區今天的一個要政,調節雨量,改變氣候,都要靠它。”毛澤東高度關注植樹造林運動,在1942年12月的《經濟問題與財政問題》、1944年的《號召延安市人民開展“十一”運動》、1944年5月24日的延安大學開學典禮講話中,均提及植樹造林,並提出“要幫助老百姓訂一個植樹計劃,十年內把歷史遺留給我們的禿山都植上樹”。

陝甘寧邊區的護林造林是通過政府法令、條例規則保障的。山林所有權按其歸屬,分為國有林、公有林、私有林三種。《陝甘寧邊區森林保護條例》(1940年4月24)規定,凡公路兩旁、沿河兩岸及公共建築周圍之樹林,無論其屬公有私有,任何人不得砍伐和損壞;凡公有森林,因公共需要,伐5棵以下者須經區政府批准;伐5棵以上10棵以下者須經縣政府批准;伐10棵以上者須經建設廳批准。《陝甘寧邊區植樹造林辦法》(1940年4月24)規定,邊區的植樹造林分為公有和私有兩種形式,凡公共土地上所植造樹林為公共所有,凡私人土地上所植造樹林歸私人所有;凡造林有成績者,經建設廳考核後予以獎勵。

1941年1月29日,邊區政府修訂頒佈新的《陝甘寧邊區森林保護條例》《陝甘寧邊區植樹造林條例》。同時,公佈《陝甘寧邊區砍伐樹木暫行規則》,明確規定禁止砍伐的樹木範圍:離交通線、市鎮8裡以內,離村莊3裡以內的樹木;與防風、防水、護巖、防塌及水源有關的樹木;林業上有利益及保護墾牧有利益的樹木;不可成塊成片的砍伐(限於疏伐及間伐);不合於砍伐樹木需要的目的。2月1日,邊府公佈《陝甘寧邊區公產管理辦法》,規定“各縣、市公共森林及果木樹的管理辦法,除遵照邊區森林保護條例辦理外,由縣、市政府第二科與區、鄉政府共同管理各種果樹之出租事宜。”5月9日,邊府公佈《陝甘寧邊區戰時動員物資辦法》,對徵用私有樹木的具體處理程序和內容作了具體規定。1942年3月21日頒佈的《陝甘寧邊區違警罰條例草案》,對“無故砍伐公樹、毀壞路旁植木或機關設置之佈告牌者”,“處以五日以下之拘留或五個工資以下之罰金”;對“採折他人樹木花卉或菜果者”,“處以十五日以下之拘留或十五個工資以下之罰金”。1946年實施的《陝甘寧邊區徵購地主土地條例草案》規定:土地上之樹木及果園,屬於佃戶栽種者,歸佃戶;屬於地主栽種者,歸地主;荒山自生林,隨地處理(即歸所在地公有)。

陝甘寧邊區的林務行政機關幾經變遷,但始終屬建設廳職掌。邊區政府成立之初,建設廳下設農牧科,專管農業、林業、畜牧等工作。分區專署建設科,縣(市)政府第二科(建設科),區、鄉政府林業委員,負責轄區內護林造林等事項。另外,各縣、區、鄉還成立了群眾性質的森林保護委員會。

1940年8月22日,李富春贊同《陝甘寧邊區森林考察團報告書》有關林務計劃的建議,指出:“邊區林務局的建立統籌林務是迫不及待的工作。”此後,邊區護林造林與林務行政工作,基本以樂天宇的建議為業務遵循。8月26日,邊區政府決定在建設廳內設立林務處,專職林務行政及相關業務。12月8日,邊府批准成立陝甘寧邊區林務局,為隸屬於建設廳的二級局,統一管理邊區林務工作,局址選在延安縣杜甫川南口,樂天宇任局長。林務局有三個直屬業務單位:設在延安南三十里鋪的第一實驗林場(管理延安、甘泉、延長三縣交界地帶3萬餘畝天然次生林)、設在萬花山的第二實驗林場(管轄400畝造林地)和設在杜甫川口的苗圃。1941年7月9日,邊府公佈《陝甘寧邊區林務局組織規程(草案)》,規定了林務局的主要職責、業務範圍、組織架構(技術科、事務科,秘書,技士校正若干),另外根據需要還可添設林務警察。1942年6月30日,邊府第26次政務會議通過《陝甘寧邊區政府系統第二次精兵簡政實施方案》,決定將屬於事業專管機關類別的林務局、農業局撤銷,所屬業務合併至建設廳第一科。

護林造林的顯著成績

1937年4月6日,西北青年救國會發出倡議,將4月12日定為植樹節,號召蘇區民眾特別是青年兒童在植樹節每人植樹5棵。同年4月12日,駐延安各機關工作人員在空地與公路兩旁開展植樹活動。6月9日公佈的《陝甘寧邊區經濟建設實施計劃》,在農業建設之“關於發展農村付(副)產方面”,特別提出“植林運動”:一要保護原有森林、二要造林、三要普遍培植果樹;具體由邊府建設所(即建設廳)聘請森林專家,根據土質氣候條件,決定應種樹木、購買樹種、創辦苗圃、大量造林,1937年集中力量準備樹苗,計劃1938年在全邊區至少植樹100萬株。

1938年1月25日,建設廳召開邊府直屬各縣第二科長聯席會議,討論春耕及各項國防經濟建設事宜,商訂“發展春耕及擴大合作社兩項競賽”七條內容,其第五條為1938年春耕運動中要“保證每人種植一株樹”——目的在於落實1937年制定的植樹100萬株指標。經過廣泛動員,1938年春季植樹30萬多株,但秋季僅植樹15.7萬多株,遠沒有完成全年計劃。為實現既定目標,邊府於1939年3月31日發出《關於發動植樹運動及報告生產運動情況的通令》,要求“首先各級機關工作人員應作模範,在機關附近廣為種植,由政府負責組織。各機關均派出一、二人先到有樹枝地方,砍好樹枝,分配給各機關工作人員栽植。同時發動民眾至少每人植樹一株,並保證栽種很好,不發生枯死現象。”在《陝甘寧邊區人民生產獎勵條例》(植樹60株以上的農戶可獲得獎勵)《督導民眾生產運動獎勵條例》(植樹600—2000株的鄉可呈請獎勵)的推動下,邊區掀起了植樹造林高潮,1939年植樹139.2萬多株,超過原計劃23.9萬餘株,且樹苗成活率在50%左右。例如,因“政府對此項工作加強了組織,管樹委員會起了作用”,環縣1939年超過原計劃4萬多株。

隨著相關政策法規的頒佈實施,邊區護林造林工作穩步推進。1940年,邊區將植樹計劃壓縮為48.6萬株,實際植樹近51.5萬株。《陝甘寧邊區政府工作報告》顯示:1940年邊區植樹活動“就造了大小公林五百二十四處,植活的樹有二十三萬株,同時原有森林的濫伐也漸漸地減少了。”

1941年,邊區政府總結幾年來的經驗教訓,決定由邊區林務局“以更科學方法”,負責1941年度“植樹造林及開展林產”工作,由此邊區護林造林進入新的發展階段。關於每年植樹造林時期,《陝甘寧邊區植樹造林條例》規定“分為春秋兩季舉行,其造林計劃須於春前一次決定。”1941年2月6日,建設廳發出《關於林務工作的通令》,要求“在沒森林的地方,建造防風林,設立縣苗圃。在有森林的地方,執行嚴密的森林保護,以期養殖工業、建築、日常生活等原料,增加直接間接的收入。”明確1941年各縣林務四項中心工作分別是保護原有森林、建造防風林、設立縣苗圃、發動私人植樹,並要求各分區、縣切實督導遵照執行,隨時呈報,以憑考核。1942年1月公佈的《陝甘寧邊區三十一年度經濟建設計劃大綱》進一步提出“切實地開展林務工作”,要求建立鄉村民眾護林團體,組織熱心公益和有聲望的人士參加,對任意破壞森林樹木的不法分子,林務機關應向司法機關提起公訴,給予法律制裁。1943年4月,邊府建設廳指示各分區、縣普遍發動農戶,在自己的房屋、窯洞周圍及便於管理保護的地方,多種植棗、梨、桃等果樹;綏德分區、子長等地,應大量栽種桑樹;在延安、甘泉、志丹及隴東、關中等有森林的地方,應著重護林工作;對區鄉護林工作有顯著成績者,或所植樹木成活率達到80%以上者,酌予獎勵。隨即,延安市召集有中央管理局、西北局和建設廳等六大單位代表參加的會議,討論1943年度植樹計劃。會議一方面檢討既往植樹成活率低的缺點,另一方面決定“今年應特別注意植樹工作,保證成活率能達百分之八十以上。”會議最後公佈了《1943年延安市植樹辦法》。

為推動植樹造林科學化發展,樂天宇撰寫了《如何植樹》《怎樣栽桑樹》《梨樹的栽培方法》《棗樹》《種桃樹》《靖邊植樹的經驗》《邊區的農業氣候與護林造林運動》等文章,刊登在1942年、1944、1945年出版的《解放日報》上;邊區政府也向群眾印發了《植樹辦法》《植樹須知》等小冊子,備其參考使用。林務局第一實驗林場將其管理的3萬餘畝天然次生林,劃分為保護禁伐區、撫育更新區和薪炭供應區,分別採取不同保護管理辦法,以在邊區示範。

通過組織動員,邊區植樹造林運動鞏固發展。1941年,全邊區植樹近80萬株,成活率約達68%。1942年,據邊區內19個縣(市)統計,共植樹25.9萬多株,綏德、子長、清澗各建苗圃一處,林務局建苗圃一處。1943年春季植樹成績斐然,中直機關完成6000株、新寧縣完成1.2萬株,定邊縣栽活9000株,三邊、綏德等地亦超額完成計劃。其中,與延安、吳堡開展植樹競賽的靖邊縣,將原來植樹5萬株的計劃提高到10萬株,最後實際植樹22萬餘株(該縣中共黨員張如玉獨自植樹2000株),全縣人均植樹4.5株,個別地方樹木成活率達90%以上。1944年,駐延安市的中央編譯局、中央管理局、兵站部、八路軍留守司令部、陝甘寧晉綏聯防軍政治部、裴莊水利管理局等10個單位,共植樹1818株,成活926株,成活率在50%以上;延安市群眾植樹5692株,成活3907株,成活率約為69%;所植樹種以柳樹、洋槐最多,約佔50%,其餘為白達樹(楊樹的一種)、杜梨、桃、杏、桑、棗、梨、菓、柏、楊等,成活率最高的是洋槐苗、最低的是白楊樹和柏樹苗。1945年,在以靖邊縣張家畔為中心的長80裡寬50裡的荒灘上,政府發動群眾栽樹520萬株;在馮家峁子村6000餘畝的沙地上,政府組織群眾合作造林,栽樹10萬餘株。

(王今誠 作者單位:中國延安幹部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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