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所謂高層的決議就決定員工2月份工資的發放,這樣做合理嗎?

用戶2514716259612


肯定是不合理的。工資是人們通過勞動所取得的薪金報酬。是受國家法律所保障的。


一凡人8967402451893


實際情況實際分析,個人觀點:1)如果高層決定結合並符合了《勞動法》與《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法》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與員工的生活情況。那麼這個決定是合理的;2)如果以上兩個法律沒有考慮到,但是符合現階段國家勞動部門頒佈的疫情管理規定,那麼也視同合理;3)如果以上幾個法律法規都沒有考慮到。也應該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與員工個人生活情況。溝通解決。並應該提前考慮在以後月份有補救措施。
以上無論哪種措施,都應該與員工進行全面溝通。我們應該相信員工對企業的感情。企業好員工才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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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靜致遠dlwdw


按勞動法及現時相關政策處理辦。


用戶8833249002619


合理。高層是企業的管理者,有權在政策允許下根據企業經營情況自主決策。


和平2532


當然不合理


剪刀丙


不合理啊


只剩尿尿用


不合理


chun之lin


不合理


信陽大別山小李


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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