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遊客在瑞典受辱,導火索是什麼?最根本的原因是文化差異嗎?

煮酒笑醉生


導火索就是:我有錢,我任性!

這可能也不能算是文化差異吧。瑞典估計也有這樣的人。有錢任性的人,哪都有!特點就是,我給錢,你必須為我提供服務。

可惜,不是那麼簡單的!

除了錢之外,還有自尊與互相尊重!

中國遊客到了瑞典,應該尊重自己,更應該尊重別人的服務。絕對不是你想做什麼就想做什麼,也不是你可以隨便有錢任性的地方。

比如,到了酒店,沒定當天的房間,就要在大堂待著過夜,酒店可能不同意,然後就不走,結果酒店就把警察叫來了。


一直想不明白,都到了叫警察的份上了,還不自己去找個酒店定個房間休息一會,在那大堂幹什麼。特別不理解,曾先生怎麼能讓兩個60多的老人在大堂待著呢。


警察過來了,還不走,最後被警察抬出去了。這就是不尊重警察的後果。最後還坐在地上哭喊,這是想佔理呢,可惜有用麼?

最後一家人被送到地鐵站,邊上有教堂,教堂邊上有墓地。就說成是丟在了墓地。

感覺這個事情的發生,不是文化差異在起作用。

更像是有錢任性!

綜合來看,導火索就是有錢任性!跟文化差異關係不大


睿思天下


我就說三個問題

第一,酒店大廳不讓住是本分。大廳再大,人家有規定大廳不住宿,那你就沒理由要求人家遷就你。顧客是上帝,但賣方有不賣的權力。你老你病不是人家遷就你的理由。就好比我睡下鋪,你說你生病了,你很老,你要換位,我不願意。這是我的自由。

我再舉一個例子,我去住旅店,很晚很晚了,旅店沒有房了,我說你給我找一間吧,我們這有老人還有病人。酒店說沒有客房了,另找吧。這種情況下,酒店不給我找也沒什麼問題,就是酒店自身的權力,最多就是道德上說不過去。

另外,所謂的我是明天的顧客,所以你今天就要為我服務,這最基本的邏輯都不通,好吧。

第二個問題就目前所有視頻來看,並不存在所謂的十分粗暴的處理,反而是瑞典警方對中國式的一哭二鬧三上吊無可奈何。

第三個問題,中國主流媒體今天就帶節奏,那個墓地多麼恐怖,絲毫不提在那附近有個地鐵站。乘客下車的二百米之內就是地鐵站,且地鐵站在週日是全開的,也就是說,當天那個時候他完全可以坐地鐵。且這個地鐵是通向全市的各個主要地區。

拜託網民,理智一點,別被當槍使



李子木沆


這個事情,有文化差異,但更多的是這對老夫婦本身素質不高,沒有遵守基本的規則。

按照國際慣例,酒店需要在當天12點以後入住,你如果凌晨就到了人家酒店,前一晚的客人還沒有走呢?哪裡來的房間給你。酒店大廳是用來接待客人的,你躺在人家大廳裡休息,人家有權拒絕。所以說,曾家老夫婦有錯在先。

但是,曾家老夫婦沒想到,酒店還真報警了。這就是文化差異。在我們國家,都講究的是和氣生財,都講究的是私了,不到萬不得已不會報警。而西方,找警察來解決問題好像是比較通常的做法。

警方來了,曾家老夫婦肯定有些害怕,也有些惱羞成怒。於是在警方將他們抬出去後,撒潑打滾,大聲喊叫。最後被丟在公墓中。其實,要是他們不堅持,人家也不會抬他們的,勸走不就行了麼?誰願意動手呢。

被丟在公墓。公墓被我們的媒體解讀為墳場。這又有文化差異。我們通常覺得墳場滲人啊,都是鬼怪出沒的地方。但是人家那個是公園,是世界文化遺產,而且離市中心很近。把你丟在那裡,相當於是把你從酒店招呼出來而已。

我覺得對這個事件,不能過度解讀,也不能過度反應。這樣的老人,這樣的態度,我們在國內看得太多了,只是我們比較溫柔,他實在要躺在大廳也就讓他躺去,但這次他們偏偏遇到了較真兒的瑞典人。希望他們得到一次教訓,以後凡事換位思考,不要覺得自己可以為所欲為。


王可期


愚見:

1.此事和文化差異沒有任何關係,有的是對規則認知的差異。

2.受辱是肯定的,但受辱分為別人強勢侮辱你何自取其辱。

3.是否歧視中國人,可能會,但沒有事實依據,從現在曝露的所有細節看,無法證實有歧視行為。

4.關於人性化的討論,要求酒店以人為本來留宿處理的。竊以為,以人為本,首先是在規則內,在規則內充分滿足人性化的需求,是酒店這類服務業的根本。規則之外的,另論。

5.是否粗暴執法,僅有的視頻看,貌似沒有,人是被“抬”出來的,沒有視頻證明酒店大堂發生了什麼,只能推測:要求被拒後,(1)曾先生一家沒有正常溝通,而是採取了其他的處理方式,酒店方認為有必要報警,或者(2)酒店歧視中國人,故意為之,警察配合。不確定。

6.扔到墓地,“年邁,身體不好有疾病”,屬於道德綁架,警察是國家機器,溫柔不是其必須屬性,真正要問幾個問題:為什麼放到此處?有什麼法律依據?途中發生過什麼?有沒有證據?

契約精神在歐洲社會生活中,佔據很重要的位置,看看盧梭的《契約論》,所有的行為在這個前提下進行才被認可。

我們常喊的口號是:法律不外乎人情。

這才是真正的差異!


軍爺zsg


在中國社會主義政治體制下,人們的社會政治地位是完全平等的,中國《憲法》界定的社會主義公共產品公有制體制能夠保障所有公民包括外國來華合法公民人人享有平等的社會政治地位和平等的合法公共產品權益!

在西方資本主義世界裡,則沒有社會公共政治產品的人人平等“擁有”公共權益公有共享的社會文化,而只有“社會政治地位和公共權益的個性化自由競爭、願賭服輸、勝者為王、贏者通吃私有化獨享配置權益模式”!

大家可能對“獲取和享受社會公共產品政治地位人人平等”的概念理解不是很清楚。社會主義公有制體制下社會公共政治產品是用來“公有平等共享”的,資本主義私有化體制下社會公共政治產品是用來“私有瓜分自由競爭”的。其實這就是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的根本區別,也是唯一區別!

中國社會主義公有制政治體制會給予人們充分平等自由開放享用社會公共產品資源和政治地位的權力,西方資本主義私有化政治體制則要求人們自己去個性化自由競爭、弱肉強食的去爭奪享用社會公共產品資源權益政治地位!

比如你去旅遊享用公共出行社會政治產品活動權益,在中國社會公共路權等等產品資源是全民所有民主集中制原則的公共資源,你只要遵守公共資源的自由使用“公共規則”,是沒人去強制約束你的“個性化公共產品消費特殊需求”的。而在西方社會公共產品資源是地方壟斷資本家或社會精英階層的私人獨享政治產品領地,你必須遵守別人對公共產品私有化壟斷操縱的“私屬規則”,你的“公共產品權益個性化需求”不再屬於“你所擁有的公共人權範疇”,因為西方世界根本不存在“公共產品權益的平等共享擁有配置”!

如果你在西方世界試圖自由平等安全開放享用公共產品政治權益,是沒有中國的那種平等公有共享公有制體制《憲法》法治保障的,因為你等於在別人的私人家庭客廳裡散步,沒有任何平等政治地位可言……

由此可見,中國合法公民赴瑞典旅遊是一種和平善意的“自由平等公共權益和人權”,即使有特殊個性化出行需求也是在合理正常的範圍之內。而中國合法公民卻在瑞典遭受到了非人道甚至主觀惡意的人為公共安全威脅和故意暴力侵權傷害,令人心寒,令人憤怒。

瑞典政府應該就此以國家的名義,為自己社會政治制度管理上的落後和漏洞以及為自己國家文化習俗野蠻粗暴踐踏世界人權的惡意行為,向受傷害的國際旅遊者和世界文明人類賠禮道歉!


竹筒夫子的鋼筆


有文化差異的因素,但筆者認為,最根本的原因還是在於個人修養。

回答問題之前,先來還原一下事情經過:曾先生及其父母於凌晨抵達斯德哥爾摩一家青旅(請注意,是青旅),而按照當地慣例,入住時間是下午三點。也就是說,曾先生一家要求在青旅大堂呆上超過10小時(而非是所謂的“休息一段時間”)。起初青旅也沒有趕人,然而曾先生一家卻提出了諸多要求(要躺在沙發上、要毛毯等),遭到拒絕後又發火,青旅這才要求其離開酒店,在遭到拒絕後這才報警。警察來了,曾先生父母開始撒潑,可惜外國警察不吃這套,把人押上警車後送到距離市區三公里(沒有幾十公里)的一個叫做“林地公墓”的地方。

說這次的事件有文化差異,主要是基於兩點:首先,國內遇到小糾紛一般是自己解決,但國外的常規操作是找警察。曾先生一家原本以為鬧一鬧,青旅就會妥協,沒想到外國人不把他們當“上帝”;其次,西方文化裡並不忌諱墓地,並且把“鬧事者”送到郊區冷靜是當地警方的一貫操作,並非針對曾先生一家。並且雖名為“公墓”,但事實上該地是個帶有公墓的開放式公園,是聯合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景色優美,還有一個小教堂專門收容無家可歸者。但對於中國人來說,大半夜被拋在人地生疏的墓地上,確實是非常可怕的事情。

排除了上述文化差異,假設事情發生在國內呢?眾所周知,青旅的大堂普遍不寬敞,供客人休憩的沙發更是有限,有哪一家青旅會允許沒有入住的人在大堂沙發上窩十幾個小時?此外,青旅一般只提供住宿、洗漱等基礎服務,其他諸如洗衣、做飯等事情都是要住客自己動手的,並且額外的毛毯等設施要麼不提供、要麼是收費的,而曾先生一家把青旅當成了高檔酒店,想當然的要求免費服務,遭到拒絕後又發火,事先沒有做好規劃,到了地方又不遵守規則,青旅報警趕人一點問題都沒有吧?說到底還是個人素質問題。

當然,不排除國外確實有些地方、有些人對中國存有偏見,但應該說絕大部分人對於中國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好感或惡感的,完全是按照當地的規則和習慣來辦事的。因此,當看到類似新聞的時候,最好先了解事件全貌之後再下結論,別被人盲目帶了節奏。


冷炎


看了網絡評論太多人是非不分,強調小道理,忽略大義:

①中國遊客一家人來到異國他鄉,又是深夜2點,瑞典晚上氣溫有點低,他們找到預訂酒店,得知不能提前入住,於是提出付費在大堂休息一下(不是躺),一開始也不是蠻不講理。

②你們看到視頻躺大街上哭,是瑞典警察把人和行李強行拋大街上後,從心理學角度說,他們是在不知所措和無助的情況下的,一種應激反應和免遭進一步傷害的一種心理防禦反應,不一定是刻意撒潑不講理。

③瑞典標榜是一個文明發達的的國家,瑞典警察是強勢一方,在執法對象是兩個老人,沒有直接攻擊性潛在危害的情況下:①漠視生命和安全冷血以待,②輕視執法對象(非犯罪分子)起碼的人權和基本人道對待,把老人丟在遠離市區,相對偏僻的地方的路上,這種反人權與人道粗暴執法,與人類文明是格格不入的,缺乏對人最起碼的尊重,是應該受到譴責的。

④我不是說中國遊客無過,只是即便有過也是民事爭議和不當反應的小過,相比於瑞典警察粗暴執法,更應該譴責的是瑞典警察不尊重人權與不人道的做法。

⑤許多人看待這件事時,出現性質不分,糾結於中國遊客的小過,無視瑞典警察的粗暴執法的大惡,是一種思維邏輯不清而本末倒置式自我檢討,而且事情出來後一些人,甚至一些所謂的網絡大V就迫不及待地檢討中國人自己的行為,完全把瑞典警察粗暴執法的行為合理化☞維護中國人在國外的基本人權,作為中國人應該團結,說不定哪天這樣的事就發生在我們自己身上。


信任之旅


文化差異無疑的,對事物思維不同理解不同處理方式不同,都會造成衝突。但有些原因還不僅僅是文化衝突,要從法律層面理解,酒店警察和客人三個主體,孰是孰非?

無論瑞典酒店是否人性化,就法律層面,在沒有約定的時間段有權拒絕交易,客人說父親有病更導致酒店下逐客令,一旦收留就是客人身份,難道在中國的小旅社有義務收留病人嗎?國人現在都不敢學雷鋒還指望老外的白求恩精神嗎?

警察執法好像不夠人性化,但只要酒店不同意留宿,客人又拒絕離開,必然導致強制力執法,從視頻看警察執法方式和殺人的呼救兩回事。就視頻中抬頭抬腳的行為方式,不認為瑞典法律會歸責警察過限執法。

客人與酒店argue無效情況下,既然警察來了就該求助警察,要麼送醫院要麼送其他賓館,顯然客人拒絕離開也沒有求助請求,警察自由裁量決定放到十公里外地方,一不至於客人再找回來,二週邊有旅館有教堂,至於墳地可能就是文化不同了。

國人應當團結一致對外,請不要上升到這個層面。這就是個案不是對國人的普遍現象,應獨立分析,使館盡職過問下,最終結論還是瑞典方面出。所以攜家帶口外出的,安排好行程,危機臨時處理能力都很重要,帶著父母在外不折騰是首要考慮,處理不當把父母置於不利處境還是自己吃虧。提前到完全可以安排在機場休息,或為疲憊的父母多出一天青年旅館的錢,都是妥善解決方式吧。


alainshaw


從整個事件來看,這和文化差異沒有任何關係,它只和個人的公民素質和生活習慣相關。

現在這個事件經過多個消息源的報道之後,基本有了比較清晰的脈絡,其實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就是中國遊客曾先生,提前到達了預訂的旅館,想提前入住未經允許,進而要求在大廳過夜晚休息被拒絕,然後之間就發生了口角,進而驚動警察,被強制趕出旅館。

這件事情如果是在國內,是肯定不會發生的,一是我國旅館如果提前入住的話,在沒有客人的情況下都會滿足,二是如果想在大廳等候,旅館也不會計較的。但這件事不是在國內,而是在國外,瑞典的處理方式並不能說不對,因為那是他們的處事原則和規章,是一種很自然的墨守成規的秩序,任何人都不能踐踏和改變,所以當曾先生一家提出我們看來不是過份的要求時,就遭到了明確拒絕。

事情錯就錯在曾先生在對待這個問題上,採用了國內的慣性思維,以為說幾句硬話,耍一耍態度就會被允許,豈料人家根本不吃你那一套,你哭好好鬧也罷,打滾撒潑都不好使,他們只講規矩不講世故。

曾先生後來的行為確實很丟人,也有失身份。他的遭遇也告誡那些將到異鄉生活或旅遊的同胞,不管走到哪裡,尊重秩序墨守規矩是基本處事方式,不要妄圖用國內的一套去解決任何問題,那樣只會自取其辱。


元芳有看法


截止目前,網上有很多的新聞和評論。但是具體的細節不得而知。所以不能一棍子打死,孰是孰過。對網絡上對這件事的描述,小編有以下幾點愚論,和大家分享一下。

一、到底是凌晨幾點到的酒店。

所謂入鄉隨俗,既然到了他國,就應該遵循那裡的法律和習慣。但是從這件事來看,也得考慮實際情況。一家三口兩個老人,其中一個還帶病,攜帶的行李也多。這個時候,他們到達酒店的確切時間就很重要了,可以說是這個事件責任的分水嶺。這個酒店規定的是白天才能入住。也就是早上六點吧。如果這一家三口是凌晨0點到的酒店,你說要硬生生的在大廳坐6個小時,不要說每個酒店都不會同意,就拿這個冷的天氣,讓兩個年老多病的老人坐一晚上,這個年輕人(三人中的年輕一個,根據視頻來看,應該是兩老人的兒子)這種做法也不應該了。這就屬於他們分明的取鬧!如果是凌晨四五點到的酒店,且預定的房間是空著的,那個這時候酒店方不讓人入住,未免做的也太過了。為啥?無論你有什麼樣的習慣風俗,訂什麼樣的法律法規,都應該是以人為本的。且這一方面在越發達的國家應該是做的越好。他們三人在飛機上顛簸了這麼久,好不容易到達目的地,又是大晚上的天氣又冷,你難道要把你的客人趕出去不成?所以說入住時間一個分水嶺。



二、酒店為什麼要報警。

酒店最終選擇的是報警,那酒店報警的原因是什麼?是這三人單純的不願意離開?還是發生了激烈的爭執?在這個過程中發生了什麼?是誰先挑起的樑子?這裡不得而知。不過網上從網上流傳的視頻三人被警方帶走時哭鬧的場景來看。在酒店裡三人也沒有很好的溝通。這也體現了中國人的一個特性--用哭鬧把事情鬧大來解決問題。從這一點來說,人家是不吃你這一套的。


三、瑞典警察有沒有暴力執法?

網上流傳的視頻中,瑞典警察是直接將三人強行抬出酒店,然後又丟在了公墓中,這顯然是暴力執法了啊。在中國,最常規的做法就是把你帶到派出所找個地方給你休息一晚上,也許這不是瑞典警察的作風,到至少也應該將人帶至鬧市區,沒想到直接丟在墳區,這就顯得這些警察真沒把你當回事看。政府在人權上也沒有真正的做到以人為本。看來人權在哪個國家都差不多。

總體來看,還是酒店方的不對。夜深且冷,行李多老人又帶病。作為酒店,你是服務行業,你提供的服務不單單是讓客人在你的房間睡一覺。縱然你有規定,那畢竟是死的,也得實際問題實地分析。瑞典警方的做法真的是給瑞典警察界丟臉。中國遊客的哭鬧行為又給中國遊客抹上了一層灰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