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立名目挪用群众“一卡通”资金 古蔺县红光村3名村干部受处分

人民网成都10月10日电 “我们忽视了党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低估了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对自己要求不严,还心存侥幸,以为集体研究的事情不会被追究,以为‘法不责众’,最终自食苦果。”近日,四川省古蔺县德耀镇红光村原党支部书记赵禄涛忏悔着说。

红光村3名村干部,打着为群众谋“福利”的幌子,挖空心思、虚列开支、巧立名目、顶风违纪挪用群众的春荒冬令款为他用,受到了应有的处分。

故事还要从2015年说起。2015年12月,古蔺县德耀镇红光村的春荒冬令资金一如既往的发下来,但和以往不同的是,红光村“三委”这次没有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召开群众会议商议冬令款发放问题,而是秘密商量,打起了这笔款项的歪主意。

“村里的S309线至大风口通村泥级碎石路在2015年6月就修好了,但是公路的修建费用一直拖到现在没有解决,向村民集资开展工作十分复杂,刚好冬令款下来了,我们先拿一部分解决公路的修建费用,你们觉得怎么样?”原村监委主任骆国志在“三委”会议上向原党支部书记赵禄涛和原村委会主任赵卫翔二人提出。二人正有此意,便附和表示赞同。

于是,时任村监委主任骆国志以解决公路建设过程中一些遗留问题为缘由,收集了红光村五组 11户村民的“一卡通”,并将卡里面其春荒冬令资金共9600元全部取出,挪用于支付公路修建费用,一挪就是两年多。

2018年8月,古蔺县纪委本着“抓小抓细”的原则,挖出了2015年德耀镇红光村在冬令款发放过程中,把部分冬令款用于解决村上遗留问题的线索。随后,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联合德耀镇纪委迅速组成调查组,对2015年红光村的冬令款发放问题进行初查。

调查组调查发现,2015年冬天,冬令款资金到账后,红光村仅三组5户、五组5户与村干部系亲戚关系的10户农户各领取1000元冬令款,其余11户的冬令款均被骆国志领取用于公路修建的费用。

2018年7月,经镇纪委研究,报经镇党委决定,给予时任党支部书记赵禄涛、时任村委会主任赵卫翔、时任村监委主任骆国志三人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将违纪款项全部返还群众。

该村委会“三人组”被“一锅端”,留给当地基层干部深刻的警示与反思。( 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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