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口婆心做工作 肇事司機把錢繳

“羅法官,謝謝你們,真的感謝,我母親今天特意要趕來一起,她多年的心結終於解了……”申請執行人高某某的女兒不停地向執行法官羅彪感謝道。

此案要從一起交通事故說起

早在2006年田某因無證駕駛摩托車與劉某某(系申請執行人高某某丈夫)駕駛的摩托車相撞,致使劉某某搶救無效死亡,經審理,法院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田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緩刑兩年,並由田某、喻某某(系田某丈夫)賠償高某某各項損失費31920.57元。判決生效後,田某以經濟困難為由,未向高某某支付賠償款。高某某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首次執行中,經調查,田某、喻某某無可供執行的財產,該案未執行案款。

執行故事|苦口婆心做工作 肇事司機把錢繳


2020年2月18日,高某某向射洪市法院申請恢復執行,法院立案後再次向田某、喻某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財產令,督促他們及時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然而被執行人一直無動於衷。正值疫情期間,執行幹警加大對被執行人的網絡查控力度,通過“總對總”查控系統凍結了田某、喻某某多個銀行賬戶。田某在銀行取錢時被告知賬戶已被法院司法凍結,這時被執行人夫婦終於開始慌了,立即聯繫執行法官瞭解情況,執行法官果斷傳喚兩被執行人到法院接受詢問。

鑑於本案標的額較小,羅彪法官對田某、喻某某進行苦口婆心勸說,希望他們主動積極履行本案案款,被執行人仍稱沒錢履行。經核查,法院已經凍結二人賬戶內存款4000餘元,顯然具有履行能力。經過羅法官再三的釋法明理,向其說明如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將會承擔的法律後果,嚴重的話將觸及拒不履行生效裁判刑事犯罪。田某、喻某某聽後終於有所觸動,願意回去籌錢。

三天後,田某打來電話,稱已將案款繳至到法院指定賬戶內。3月13日,羅法官通知高某某領取案款,於是便出現文章開頭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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