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他欠債了,眼看他買保險了,眼看債主上門保險避債落空了

在談論保險避債的時候,最經典的案例莫過於安然公司破產案了。安然公司主席肯尼斯·萊買了3700萬美元的人壽保險,即使欠了一屁股債,他們夫妻二人仍然可以每年領取92萬美元的年金,安享晚年。


財務造假的"罪人"卻能靠著保險安度餘生,保險簡直就是"幫兇",這是多麼不公平啊!


眼看他欠債了,眼看他買保險了,眼看債主上門保險避債落空了


但是這只是故事的前半段。後半段是,沒有任何國家會保護蓄意通過保險行欺詐意圖。所以,2011年的時候,經過最終調解,保險金一半歸肯尼斯·萊的太太(肯尼斯·萊已去世),另一半則用來還債。


保險在一定程度上確實具有避債的功能,但是前提條件是不能用來犯罪或者蓄意逃避債務,換言之,買保險的錢必須是"乾淨"的。


除此之外,要達到避債的目的,保險還必須指定受益人,而不能是法定受益人。


一、買保險後,債主追上門


王先生經營一家食品包裝工廠,前些年效益還不錯。常年做生意的王先生也是見過大風大浪的人,知道"花無百日紅"的道理。所以,他早早地就給自己買了一份高額的人壽保險,身故保額高達500萬。他原本想著,就算自己哪天不在了,這筆錢還可以給妻兒留著過日子。


近幾年,王先生的生意每況愈下,已經到了破產的邊緣。一年前,他為了週轉資金,多方舉債,竟然欠下了四百多萬的債務。可惜,王先生的工廠最後還是沒能走出困境,欠下的鉅額債務更是讓他陷入絕境。


王先生心想,自己買了500萬的保險,就算自己走了,這筆錢也夠老婆孩子用了。乾脆一了百了算了。於是,王先生在絕望中選擇了自殺。


可是讓王先生萬萬沒想到的是,500萬的保險金到了妻兒手裡的,卻不足百萬。


眼看他欠債了,眼看他買保險了,眼看債主上門保險避債落空了


為什麼?


王先生當初買保險的時候,沒有指定受益人,選擇的是法定受益人。


雖然王先生的法定受益人現在只剩下妻子和孩子兩人,但是法定受益人在獲得保險金的同時,卻需要承擔王先生的債務。償還債務後,也只剩下幾十萬了。


如果王先生知道結局會是這樣,恐怕也不會安心離開吧。


保險的避債價值到底有多大,該怎樣才能避免類似的不幸呢?


二、保險的避債價值有多大


保險的受益人,有生存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兩大類。


廣義的生存受益人就是指被保險人還活著的時候,領取保險金的人生存受益人通常就是被保險人本人,不需要專門指定。比如年金保險、重疾險、健康險等,都是由被保險人領取保險金。


身故受益人就更好理解了,就是被保險人身故後,領取保險金的人。身故受益人可以選擇法定,也可以自主指定。本文要講的指定受益人,就是指的身故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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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保險法》第23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這是保險避債引用最多的一條法規,看起來似乎確實表明保險能夠避債。但是仔細理解一下就會知道,這條法規保護的是保險金的"受益權"。也就是說,受保護的是受益人獲得保險賠償款的權利。


舉例說明一下,小頭爸爸十年前買了一份人壽保險,保額200萬,指定身故受益人是大頭兒子。一年前小頭爸爸生意失敗,欠了100萬,沒多久就去世了。那麼債主可以要求把這200萬保險金優先拿來償債後再把剩下的錢給大頭兒子嗎?答案是"不能"。哪怕小頭爸爸欠了再多的錢,這200萬保險金仍然是屬於大頭兒子的,保險公司只會把錢賠付給大頭兒子。


這是指定了受益人的情況,再來看看沒有指定受益人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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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保險法,如果買保險的時候,沒有指定受益人,那麼身故保險金將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進行處理。如果作為遺產處理有什麼影響呢?


根據《繼承法》第33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所以,同樣是小頭爸爸的例子,如果小頭爸爸沒有指定受益人,大頭兒子作為法定遺產繼承人,要繼承這200萬保險金,就需要承擔爸爸的100萬債務,剩下的才是屬於兒子的財產。如果繼承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那麼可以選擇不繼承財產,或者繼承了多少錢償還多少錢。


三、老萌說


綜上所述,保險避債有兩個大前提


1.保費合法。


如果你的保費是受賄、欺詐等違法所得,或者屬於蓄意通過保險轉移財產、逃避債務等違法目的,那麼就算你買了保險,也可以被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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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強制退保,退保金會損失一大筆錢,而且退保金是投保人的財產,也當用於清償投保人的債務。


2.指定受益人。


在投保人的時候,通常都會建議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因為指定受益人才能達到避債的作用。除此之外,還能避免法定繼承中經常出現的遺產糾紛。


3.補充


分紅保險的分紅要用於償債嗎?分紅屬於投保人的財產,應當用於償還投保人的債務。


年金保險的年金要用於償債嗎?年金屬於被保險人的財產,不能用於償還投保人的債務。


重疾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要用於償債嗎?健康險的保險金屬於被保險人的財產,不能用於償還投保人的債務。即便是被保險人的債務,健康險的賠償款也當優先用於滿足被保險人的必要治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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