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是藥三分毒,但如果不得不吃藥時該怎麼辦?

“是藥三分毒”,這句話,恐怕絕大多數人都知曉,而且特別深入人心,據稱來自於兩千年前的《黃帝內經》。古人將藥與毒並列,認為藥就是毒,毒就是藥,按照中醫理論,“毒”是指藥物的“偏性”,因此也就有了“以偏糾偏” 和“以毒攻毒”這種說法。到了今天,“是藥三分毒”一般被理解為只要是藥物就都會有毒副作用——所以,藥物既能治病,亦能致病。

俗話說,是藥三分毒,但如果不得不吃藥時該怎麼辦?

肝臟是人體最大的代謝和解毒器官,很多藥物進入人體後必須在肝臟內進行代謝,因此更需要額外注意藥物對肝臟可能產生的潛在不良作用;當然,不同人之間存在著個體差異,對相同的藥物所表現出來的反應也不一樣。不過,經正規途徑上市的藥物都需要經過嚴格的臨床試驗和不良反應監測,絕大多數還是比較安全的;當然也有不少人由於擔心藥物的毒副作用而矯枉過正,認為能不吃藥就儘量不吃藥,此外還有一些人即使無病也要吃“藥”,比如“藥膳”、“藥酒”,那到底該如何正確對待“是藥三分毒”呢?

俗話說,是藥三分毒,但如果不得不吃藥時該怎麼辦?

一、什麼是藥物性肝損傷(drug-induced liver injury,DILI)?

藥物性肝損傷是最常見和最嚴重的藥物不良反應之一,重者可致急性肝衰竭甚至死亡,而我國人口基數龐大,臨床藥物種類繁多,人群不規範用藥現象較為普遍,醫務人員和公眾都對藥物安全性問題和藥物性肝損傷的認知不足,因此藥物性肝損傷的發病率有逐年升高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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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達國家,藥物性肝損傷的發病率估計介於1-20例/每10萬人,比如2002年法國報道的藥物性肝損傷發病率約為13.9例/每10萬人,2013年冰島報道藥物性肝損傷的發病率約為19.1例/每10萬人。我國目前尚沒有人群中藥物性肝損傷的確切發病率,但有數據顯示,急性藥物性肝損傷約佔同期急性肝損傷住院比例的20%,由此可見,藥物性肝損傷並不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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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中華醫學會肝病學分會藥物性肝病學組專門發表了一篇《藥物性肝損傷診治指南》,根據此指南,所謂藥物性肝損傷(drug-induced liver injury,DILI)是指由各類處方或非處方的化學藥物、生物製劑、傳統中藥(TCM)、天然藥(NM)、保健品(HP)、膳食補充劑(DS)及其代謝產物乃至輔料等所誘發的肝損傷。其中,TCM是指在我國中醫等傳統民族醫藥學理論指導下生產和使用的各種草藥和非草藥類的中藥材、飲片和複方中成藥,NM是指應用現代醫藥理論和技術製備的天然藥用物質及其製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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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體有哪些藥物有發生潛在藥物性肝損傷的危險?

根據《藥物性肝損傷診治指南》,已知全球有1100多種上市藥物具有潛在肝毒性,常見的包括非甾體類抗炎藥(NSAIDs,就是常說的解熱鎮痛藥)、抗感染藥物(常人說的“消炎藥”,即抗生素,也包括抗結核藥物)、抗腫瘤藥物(各種細胞毒性的化療藥物)、中樞神經系統用藥(鎮靜安眠藥)、心血管系統用藥(降脂藥、降壓藥等)、代謝性疾病用藥(調節內分泌功能)、激素類藥物、某些生物製劑和TCM-NM-HP-D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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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歐美髮達國家,解熱鎮痛藥、抗感染藥物、草藥和膳食補充劑是導致藥物性肝損傷的常見原因,特別是對乙酰氨基酚(家庭常用的泰諾、百服寧)是引起急性肝衰竭的最主要原因,此外,2013年冰島的一項研究表明膳食補充劑佔藥物性肝損傷的16%,美國則佔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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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有報道藥物性肝損傷相關藥物主要涉及傳統中藥(23%)、抗感染藥(17.6%)、抗腫瘤藥(15%)、激素類藥(14%)、心血管藥物(10%)、NSAIDs(8.7%)、免疫抑制劑(4.7%)、鎮靜和神經精神藥物(2.6%)。國內報道較多的與肝損傷相關的傳統中藥有何首烏、土三七,以及治療骨質疏鬆、關節炎、白癜風、銀屑病、溼疹、痤瘡等疾病的某些複方製劑等,此外,很多屬於非處方藥的傳統中藥和天然藥和民間傳統中藥驗方應用十分普遍,且保健品和膳食補充劑更是易於購得。在此特別提醒,來路不明的,打著廣告的某些“神藥”更是不要隨便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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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旦出現藥物性肝損傷,都會有哪些異常表現?

多數情況下,藥物性肝損傷無明顯症狀,僅化驗時有血清轉氨酶(ALT、AST)、鹼性磷酸酶(ALP)和轉肽酶(GGT)等肝功能指標異常,部分人可有乏力、食慾減退、厭油、肝區脹痛及上腹不適等消化道症狀,如果合併淤膽明顯者可有全身皮膚黃染、大便顏色變淺和瘙癢等;少數可有發熱、皮疹、嗜酸性粒細胞增多甚至關節痠痛等過敏表現,病情嚴重者可出現急性肝衰竭;而慢性藥物性肝損傷可表現為慢性肝炎、肝纖維化、肝硬化等,還可表現為慢性膽汁淤積、肝竇阻塞綜合徵(SOS),甚至肝臟腫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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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性肝損傷可有不同的表現類型,(1)肝細胞損傷型:轉氨酶超過正常範圍3倍以上;(2)膽汁淤積型:鹼性磷酸酶超過正常範圍2倍以上;(3)混合型:兼有上述異常。肝竇阻塞綜合徵/肝小靜脈閉塞病(SOS/VOD)可引起門靜脈高壓症(表現為肝臟腫大、腹水、黃疸等),致病藥物包括含吡咯雙烷生物鹼的草藥、某些化療藥、同化激素、避孕藥、免疫抑制劑等,臨床上主要由大劑量放化療及含吡咯雙烷生物鹼的植物如土三七等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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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何判斷存在藥物性肝損傷?

目前,藥物性肝損傷的診斷仍屬排他性診斷,就是在確認存在肝損傷之後,先要排除其他肝病,如病毒性肝炎、酒精性肝病、脂肪肝、自身免疫性肝病之後,再通過與用藥相關因果關係判斷肝損傷是否為藥物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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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診後,藥物性肝損傷的基本治療原則包括:

(1)及時停用可疑肝損傷藥物,儘量避免再次使用可疑或同類藥物;

(2)應充分權衡停藥引起原發病進展和繼續用藥導致肝損傷加重的風險;

(3)根據藥物性肝損傷的臨床類型選用適當的藥物治療;

(4)急性肝功能衰竭必要時可考慮緊急肝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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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及時停用可疑的肝損傷藥物是最為重要的治療措施,約95%的患者在停藥後可自行改善甚至痊癒,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用肝損傷藥物:

(1)血清轉氨酶超過正常範圍8倍以上;

(2)血清轉氨酶超過正常範圍5倍以上,持續 2 周;

(3)血清轉氨酶超過正常範圍3倍以上,同時合併膽紅素超過正常範圍2倍以上或凝血功能減退;

(4)血清轉氨酶超過正常範圍3倍以上,同時伴逐漸加重的疲勞、噁心、嘔吐、右上腹疼痛或壓痛、發熱、皮疹和/或嗜酸性粒細胞增多(>5%)。

俗話說,是藥三分毒,但如果不得不吃藥時該怎麼辦?

對於藥物性肝損傷藥物治療,根據其不同表現可選擇雙環醇、甘草酸製劑、水飛薊素、熊去氧膽酸(UDCA)、腺苷蛋氨酸(SAMe)、低分子肝素等。

六、藥物性肝損傷的轉歸和預防

急性藥物性肝損傷患者大多預後良好,一般在停藥3個月恢復,少數患者病情遷延,最終可出現嚴重的膽管消失及膽汁淤積性肝硬化,極少數引起急性肝衰竭,有生命危險。

我國人口眾多,一方面,臨床不規範用藥較為普遍,醫護人員和公眾對藥物性肝損傷的認知和警惕性相當欠缺,另一方面,人群中普遍存在認為傳統中藥、天然藥、食品添加劑、保健品無害及自然植物無毒的觀念。

俗話說,是藥三分毒,但如果不得不吃藥時該怎麼辦?

目前需要採取的預防措施主要包括:

(1)對藥物肝毒性在說明書中給予黑框警示、警告和預防措施,服藥前要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並嚴格按照醫生建議方案服藥,並注意觀察有無不適症狀;

(2)不超量用藥,不濫用藥物,更不要只憑廣告就自行購買來歷不明、成分不明的三無藥品,特別是高血壓、高血脂、糖尿病等長期用藥的患者,正規服藥副作用可控,而不科學地停藥、減藥或換藥,有可能導致的副作用更嚴重;

俗話說,是藥三分毒,但如果不得不吃藥時該怎麼辦?

(3)用藥期間定期進行肝臟功能檢測,用藥本人要對藥物性肝損傷保持警覺;

(4)進一步加強安全用藥的公眾健康教育,特別是要消除傳統中藥、天然藥、食品添加劑、保健品無肝毒性的錯誤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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