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人社局 致广大求职者和返乡创业人士的一封信

广大求职者和返乡创业人士:

大家好!

创业乃财富之源,就业是民生之本。为做好疫后企业有序复产复工与广大求职者有效对接,市劳动就业局前期对全市企业复产后空岗信息进行了全面摸排汇总,首批有近40家企业3000余个就业岗位,供各位求职者选择。同时,近期地方党委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创业就业、惠企惠民政策,为返乡人士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今将相关信息一并发布,希望有求职意愿的朋友能就近找到如意的工作岗位,也祝愿各位成功人士回家乡大展鸿图,成就更大作为!

各位朋友,想创业,我有政策帮扶;想就业,我来牵线服务。人社就业部门永远在您的身边,竭诚为您服务。(市公共就业服务电话:0722-6234578)

附1:广水市网上招聘信息

附2:广水市就业创业和援企惠企政策


广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1日

广水市人社局 致广大求职者和返乡创业人士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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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就业创业和援企惠企政策

就业类

01技能人才就业补贴

1、依据随政办发【2020】4号文件,对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在本市企业首次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达6个月以上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一次性给予每人每月500元就业补贴,2020年12月31日止;

2、依据随政办发【2020】4号文件,对高级工以下(不含高级工)在本市企业首次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达6个月以上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一次性给予每人每月200元就业补贴,2020年12月31日止。

02职业技能培训

1、依据随人社发【2019】8号文件,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以中级工为培养目标,按照每人每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以高级工为培养目标以上的,按照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给予100%补贴,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政策时效:长期;

2、依据随政办发【2020】4号文件,对企业新吸纳员工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补贴200-2000元/人,政策时效:长期;

3、依据鄂人社发【2018】64号文件,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7天-3个月,课时不少于42个课时给予补贴200-2000元/人,政策时效:长期;

4、依据鄂人社发【2018】64号文件,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2个课时给予创业补贴800元/人,政策时效:长期;

5、依据鄂人社发【2018】64号文件,参加创业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2个课时,培训后六个月内办理营业执照的补贴标准为1200元,政策时效:长期;

6、依据随政办发【2020】4号文件,对即将投产的重点项目提前开展定向招工、订单式岗前免费培训,生活费按照每人每天30元给予补贴(其中高于省定标准部分从地方就业配套资金中列支),政策时效:长期;

03就业技能提升补贴

依据随政办发【2020】4号文件,对在随工作期间取得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时效:长期;

04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依据鄂财社发[2017]102号文件,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时效:长期。

05就业见习补贴

依据鄂财社发【2017】102号文件,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政策时效:长期。

创业类

01创业补贴

1、依据鄂财社发【2017】102号文件,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时效:长期;

2、依据鄂财社发【2017】102号文件,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政策时效:长期;

3、依据鄂财社发【2017】102号文件,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政策时效:长期;

4、依据随政发【2015】28号文件,自毕业学年起5年内成功创业的大学毕业生,按政策给予每年最高1.8万元的房租水电补贴,享受期限为3年。政策时效:长期;

5、依据随政办发【2020】4号文件,对回乡个人首次创办企业并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10人以上稳定就业,且正常缴纳社保、实现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政策时效:长期;

6、依据鄂财社发【2017】102号文件,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根据基地规模、入驻实体数量和孵化效果,给予一定的奖补;对在校和毕业5年内大学生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可给予不超过3年的场租、水电费补贴。政策时效:长期;

7、依据鄂人社发【2018】39号文件,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开办农家乐创业,带动就业3人、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每户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半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每吸纳一人补贴2000元、每户农家乐补贴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时效:长期;

8、依据鄂财社发【2017】102号文件,对在校及毕业5年内大学生在我省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规定给予2万至20万元的资金扶持。政策时效:长期。

02担保贴息贷款

1、依据鄂财金规【2018】5号文件,对在我市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从事非国家限制性行业的,均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城乡劳动者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不超过15万元、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额度实现“捆绑式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对创业担保贷款对象中的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应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对吸纳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根据其实际招用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数量,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和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基础利率的50%执行贴息。政策时效:长期;

2、依据随政办发【2020】4号文件,对返乡企业投资在500万元以上项目实行财政贴息,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贴息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政策时效:长期。

惠企类

01企业吸纳贫困人员就业奖补

依据鄂财社发【2017】102号文件,对企业参与就业扶贫,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可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政策时效:长期。

02企业吸纳就业补助

依据随政办发【2020】4号文件,对非公生产企业直接招用首次在随就业的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就业达6个月以上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500元/人的一次性补助。政策时效:解除一级响应措施后6个月以内。

03稳岗返还和社保费减免

1、依据随政办发【2020】4号文件,用人企业2020年6月底前免缴回乡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免缴2-6月份,政策时效:2020年6月底前止;

2、依据广新防指办【2020】25号文件,企业裁员率不高于5.5%的,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政策时效:2020年6月底前止;

3、依据广新防指办【2020】25号文件,对参保职工50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直接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政策时效:2020年6月底前止;

4、依据广新防指办【2020】25号文件,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当地6个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予以返还,政策时效:2020年6月底前止;

5、依据随政办发【2020】4号文件,建立社保快速接续通道(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政策时效:长期。

04社保补贴

1、依据鄂财社发[2017]102号文件,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失地农民、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险费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享受时间不超过3年。政策时效:年度申报(长期);

2、依据鄂财社发[2017]102号文件,对就业困难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失地农民、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政策时效:年度申报(长期)。

05就业补贴

依据随政办发【2020】4号文件,各县、市、区建设各类返乡创业主体园区,土地优先保障,各类生产要素优先满足,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对吸纳创业就业人员2000人以上的,由市财政给予500万元补贴。政策时效:长期。

06职业介绍补贴

依据随政办发【2020】4号文件,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回乡人员推送岗位信息,对成功推荐本地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就业达6个月以上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推荐成功一人,给予机构500元职业介绍补贴。政策时效:长期。

说明:如国家、省市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照新政策执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水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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