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著》的敘事模式與意義

小說是講故事的藝術。

讀小說,我們不僅要關注其中的人物、環境、情節、主題和意義,更要關注小事的敘事模式。

即小說是用什麼的方式來講這個故事的?

作者為什麼要用這種方式來講這個故事?

作者這樣做,有什麼用意?


《活著》的敘事模式與意義

餘華的小說《活著》,就是在敘事模式上值得我們品味的作品。

作者寫這篇小說的時候,沒有采用傳統的全知全能的敘事模式,也沒有采用第一人稱的敘事結構,而是在文中虛構出一個“我”,通過“我”聽主人公福貴的講述,向讀者來講這個故事。

這又是為什麼呢?

“我”在故事中有何意義呢?

NO.1,“我”是誰?

讓我們一起先來對文中的“我”進行分析。

“我”是以比現在年輕十歲的年齡段出現在故事中的。

十年前的“我”是一個什麼樣子的人呢?

“我”的職業,“去鄉間收集民間歌謠”。

那個夏天,“我”在鄉間過得是“遊手好閒”。

“我”吃著別人的西瓜,吃得自己像個孕婦一樣。“我”喝著鄉間的帶著苦味的茶水,肆無忌憚,想喝多少就喝多少,想怎麼喝就怎麼喝。“我”在鄉間“吧嗒吧嗒”的走著,毫無目的。“我”給村裡人講葷故事,唱酸曲。“我”關注的是一些老人與兒媳婦有見不得人的勾當,被兒子打了;晚上,池塘旁邊,兩段赤裸的身體,一段壓在另一段上面;而且,還差一點就得娶一個姑娘為妻,不是“我”非要娶她不可,而是不得不娶。當福貴說他全身都硬就一個地方軟時,“我”會笑著看他的褲襠。

十年前的“我”,生活無憂無慮,到處漫遊。在鄉間無所事事,喜歡聽別人說故事。“我”愉快地聽著福貴的故事,他“對自己的經歷如此清楚,又能如此精彩地講述自己”。“我”對男女間的那些事十分感興趣。

“我”的這種狀態,像不像故事中的主人公福貴年輕時候的生活狀態呢?

年輕時的福貴,是個少爺,吃喝玩樂,無所不能,衣食無憂,無所事事地享受著生活,遊手好閒。

十年前的“我”也是這樣。

十年前的“我”是誰?

從一定意義上來講,十年前的“我”就是另一個福貴。

《活著》的敘事模式與意義

NO.2,十年後的“我”又如何?

奇怪的是,十年前的“我”聽了福貴的故事,並沒有將它記下來。而是到了十年後,到了現在,“我”才重新想起了這個故事。

這又是為什麼?這又說明什麼?

人總是記起自己該記起的,總是想著自己該想著的。

十年前的“我”對這個故事,沒有任何反應,聽完它就聽完了。

十年後的“我”再次想起這個故事,並詳細地將它記下來。

這隻能說明,十年後的“我”在生活中可能遭遇了不幸,遭遇了與福貴當年相似的不幸,所以“我”又想起了當年福貴講過的故事。

作者沒有將這層意思明確地寫出來,但是,作為讀者,作為一個合格的讀者,我們應該能想得到。這叫“曲筆”。不然,文中要一個“我”在十年後將這個故事講出來,有什麼用呢?

可見,故事中的“我”其實是另一個福貴,或者說,在人生遭遇上與福貴有著相似之處的另一個普通人。

十年前,無憂無慮,遊手好閒,吃喝玩樂,無所事事。

十年後,命運的利劍也劈在了“我”的頭上,“我”遭遇了不幸,“我”又想起了福貴,想起了他的故事,想起了那個和“我”同命相連的人。

《活著》的敘事模式與意義


NO.3,“我”的意義和作用。

分析到這裡,我們就可以回答文章前面提出的問題了,作者為什麼要用——“‘我’聽,福貴講”的方式來敘述這個故事?作者在故事中虛構一個“我”,有什麼用意?

  • l “我”的傾聽,減少了福貴故事的悲劇意味。

我們可以做個假設,如果作者在敘述故事的時候,用第一人稱,或全知全能的第三人稱,不用福貴講述的方式,而用福貴“親歷”故事的方式,就像《許三觀賣血記》那樣來寫的話,這個故事將會悲情得多。因為那種寫法極易將人物的情感詳細地表現出來,而且,讀者在閱讀的過程中也更易將自己與故事中的主人公合二為一,與故事中的主人公同呼吸、共命運。

但是,現在的這種“福貴講,‘我’聽”的寫法,一方面,由於是福貴的講述,大大地減省了對人物情感和內心活動的展示和發揮(即使這樣,讀者讀起《活著》來,還是感動得稀里嘩啦的);另一方面,故事中福貴的講述中斷,“我”的出現,也容易使讀者從福貴悲慘的講述中跳出來,再次明確——噢,這不過是個故事。

作者在《活著》的序言中寫到,“我聽到了一首美國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經歷了一生的苦難,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對待世界,沒有一句抱怨的話。這首歌深深打動了我,我決定寫下一篇這樣的小說,就是這篇《活著》,寫人對苦難的承受能力,對世界樂觀的態度”。

這種“‘我’聽,福貴講”的故事敘述方式,是可以較好地表現出作者所說的人“對世界的樂觀態度”的。

《活著》的敘事模式與意義


  • l “我”的傾聽,使故事形成了一個“福貴講——‘我’聽,‘我’講——讀者聽”的人生模式。

在故事中,十年前福貴講他的故事時,我無動於衷的聽著,像個局外人一樣。但是,十年後的“我”又想起了這個故事。同樣,當十年後的“我”將這個故事講給讀者的時候,讀者也將這個故事只是當成福貴的故事來聽,全然想不到“我”,想不到“我”此時的心情和感受。

這種“我的故事,別人聽”的敘事模式,多麼像是人生的一種宿命呀。

當別人在講說著自己故事的時候,我們大多是當故事聽。只有當我們的人生遭遇了與其相似的經歷時,我們才會想起他,和他的故事。

這就是人生的宿命。

作者的這種敘事模式,使我想起了魯迅小說中的“看與被看”。

魯迅的作品中常常有許多“看與被看”的人生關係。被殺頭的被圍觀的群眾看著,而圍觀的群眾又被外面的圍觀者看著。

這是真實的故事狀態,也是真實的人生狀態。

餘華的《活著》,運用其獨特的敘事方式,又給我們展現了一個關於人生宿命的主題。

  • l “我”的出現,增加了故事的豐富性和讀者的聯想。

如前所述,“我”為什麼是在十年後想起這個故事?十年後的“我”是什麼樣的呢?福貴說完他的故事就走了,那麼故事最後的“我”呢?

這些,都會增加故事本身的豐富性和讀者的聯想。

《活著》的敘事模式與意義


總之,小說的敘事模式也是值得我們思考和探討的一個大問題。不同的故事,運用不同的敘事模式,其涵義絕對不同。《活著》的敘事模式,帶動讀者的意義也許不只是上述的這些。

寫在這裡,求教於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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