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無視勞動法,讓員工每天工作12小時,每禮拜工作7天應該怎麼辦?

旁觀者150803235


銀桑教你職場潛規則:要麼忍,要麼滾!

剛開始聽到這句話的時候,很多人都會很反感,覺得這是在侮辱自己的人格,侮辱自己的人權。但是在經過多年的職場摸爬滾打後,我越來越覺得這就是職場的真正規則。職場本身就是一個利益衝突的場合,你無法在利益衝突中獲利,你就很難在這個職場堅持下去,所以你要麼能夠忍受公司剝奪你的權力,要麼你就趕緊脫離這一家剝奪你權利的公司。

可你又有沒有想過,即便你脫離這一家剝奪你權利的公司,那麼下一家呢,下一家公司會不會又是同樣的剝奪你權利的公司呢,你也僅僅是換一個被剝奪權利的坑而已呢,所以換一家公司並不能解決根本問題,你需要解決的根本問題是你自己是否足夠的強大。

只有真正強大的人才有選擇權,不夠強大的人只能被選擇。就如同面試一樣,能力超群的人往往都會受到多份公司的邀請從而做選擇,能力一般或者低下的人只能等著公司來挑選。

不要談勞動法,當你踏入職場第1天的時候很有可能一輩子都不會用上勞動法,因為你需要學會如何在職場生存。勞動法不能夠幫助我們在職場很好的生存下去,勞動法只是幫助我們維護自己的權利,但是一個人是否願意去維護取決於你如何看待職場生存規則。

所以你覺得公司無視勞動法,讓員工每天工作12個小時,每禮拜工作7天,這些都非常不合理,但是你卻沒有辦法,這就是你目前無法改變的事實。

但是換一個角度,當你足夠強大的時候你應該做出更好的選擇或者本身就應該有更好的選擇,而不是在這裡糾結每天工作多長時間,每週工作多少天,所以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讓自己變得更為強大。


銀桑筆記


每天工作12小時算正常的,有一年我在某修路小公司開壓路機,每天早上7點上班幹到晚上11.點12.點,有時候能加班到臨晨2點,沒有星期天,沒有加班費,甚至連加班飯都沒有,活還得乾的漂亮,不然就被罵的狗血淋頭!幹活的工友個個怨聲載道,都說這樣違反勞動法,都不想幹了,最後還是大部分人都幹到了收工,只有我們兩三個人幹了十幾天就不幹了,也沒有誰去討說法,認倒黴吧


沽源見澄


我昨天就是因為該吃晚飯時,不準吃飯,沒連班,說以後都不準加班,今天去廠裡就放我的假不讓我上班了。我是正式工,今天那管理人員把離職單讓我簽了。。看明天能辦手續麼。。。深圳塘下湧卓翼廠,黑廠,還是上市公司了。現在進的大部分是小時工。因為管理的都好多變成小時工了


江南168451019


第一,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四個小時。

第二,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三,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企業根據生產需要,可以與勞動者協商一直後,適當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情況下延長一個小時,在保障身體健康的前提下,每天延長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個小時。

從這些法律條款中我們就可以直白的看出自己的公司是不是違反了勞動法,如果企業違反了,你又不願意加班,那麼可以到當地的勞動局反映,讓勞動局幫你調節。


腦門碎磚頭


像這種招工的廠太多了,真的是缺勞力嗎?







猴年行大運夢想成真


維護什麼,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想多拿錢就要多幹活,這是什麼規定每天八小時。現在國企很多都十幾個工作時間,沒人管的,不想幹可以換工作。勞動法沒啥用,不如交通法厲害,沒一點折扣全是機器話罰款。對國家有利的都比較嚴格。天天喊著禁止抽菸,為什麼不關閉菸廠呢。道理大家都明白[呲牙][呲牙]


素質人被欺負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我是國企的,也好不了那去,爭錢不多,幹活不少,這社會,有本事自已幹,否則那兒都是剝削。在單位,一個屁大的管理人員都牛逼,叫你幹撒你就幹撒,隨時叫你加班,勞動法沒用,不願幹,走人。


用戶6917847285185


怎麼辦皆是“愚昧”法則,餘黨不死,窮作孽,維權塞翁自討苦。

失敗的架構,往往會盯住蠅頭小利般的功績,躍躍欲試,自吹自擂,架構最大的無明,就是意識不到自己有錯誤的一面;組織最大的愚昧,就是沒有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態度。

淨土之上焉有蛆蟲❓



生活是一種信仰


要按8小時雙休工作的話最好考公務員,或去國營單位工作,,如去不了就最好去外資企業也會好一些,,再實在不行就不要做中國人了去外國工作,因為在中國對於老百姓來說基本也沒有8小時雙休的工作,就算有國家規定的工資也都在2000以下,也沒辦法生活


劉哥1626


勞動部門已經解散下崗啦[哈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