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援企穩崗政策
一、政策內容
對及時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返還上年度失業保險費的50%。對暫時生產經營有困難中小微企業,及時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且少裁員的,返還上年度社會保險費6個月的50%。
二、支持企業範圍
(一) 被列入《黑龍江省應急防控物資重點生產企業名單》的駐鶴重點生產企業;
(二) 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
(三) 中小微企業。(按照行業標準界定中、小、微企業類型)
三、 認定標準
(一)主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我市產業和環保政策;
(二)在我市範圍內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
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的;
(三)駐鶴重點生產企業應符合困難企業認定標準;
(四)“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認定
標準為2019年1月-2020年2月累計經營利潤持平或虧損減輕或扭虧為盈的企業;
(五)“少裁員”的認定標準為2019年企業裁員率低
於(2019年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5.2%。對參險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的20%。
四、穩崗返還資金使用
穩崗返還資金主要用於職工生活補貼、企業或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鶴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政策解釋。
聯 系 人:沈立震
聯繫電話:0468-3358716
手 機:18646875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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