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支持企業發展系列政策(一)

實施援企穩崗政策

一、政策內容

對及時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返還上年度失業保險費的50%。對暫時生產經營有困難中小微企業,及時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且少裁員的,返還上年度社會保險費6個月的50%。

二、支持企業範圍

(一) 被列入《黑龍江省應急防控物資重點生產企業名單》的駐鶴重點生產企業;

(二) 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

(三) 中小微企業。(按照行業標準界定中、小、微企業類型)

三、 認定標準

(一)主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我市產業和環保政策;

(二)在我市範圍內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

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的;

(三)駐鶴重點生產企業應符合困難企業認定標準;

(四)“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認定

標準為2019年1月-2020年2月累計經營利潤持平或虧損減輕或扭虧為盈的企業;

(五)“少裁員”的認定標準為2019年企業裁員率低

於(2019年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5.2%。對參險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的20%。

四、穩崗返還資金使用

穩崗返還資金主要用於職工生活補貼、企業或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鶴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政策解釋。

聯 系 人:沈立震

聯繫電話:0468-3358716

手 機:18646875699

我市支持企业发展系列政策(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