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之二

《甘肃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二)

3.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体系。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依托企业征信机构和企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直接征集、部门报送、信息系统联网共享等多种方式,补充完善登记、托管和挂牌企业信用档案。逐步建立企业主要信用信息定期报送和共享制度,各部门、各单位通过数据接口程序、涉密介质等渠道向企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报送信息,按月更新企业纳税信用评价信息、贷款信息等,按季更新环保信息和企业财务信息,夯实信息基础。(责任单位: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省政府金融办、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信委、省政府国资委、省环保厅等)

4.推动信用信息共享。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企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承担信息公示、信息查询和信息共享等功能,并向政府相关部门、中心内部企业开放权限。逐步实现与“信用甘肃”和其他行业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信用评级(分)结果、分析报告等信息共享。建立信用信息通报制度,通过网络等新闻媒体,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发展信息。(责任单位: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省政府金融办、甘肃银监局、甘肃证监局、甘肃保监局等)

(二)完善信用评价体系。

1.培育信用服务机构。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引入多元化的信用服务主体,重点支持和培育征信机构、评级机构,以甘肃股权交易中心登记、托管和挂牌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构建适合企业发展的信用服务机制和信用评级方法体系,推广和应用信用评级报告、征信报告、信用调查报告、信用管理咨询报告等信用产品和服务,满足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信用服务需求。(责任单位: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省政府金融办、甘肃银监局、甘肃证监局、甘肃保监局等)

2.统一信用产品和服务标准。研究建立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企业信用评级标准,按照全面评估、定量定性分析等方式,结合企业特点和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需求,建立科学的评价模型和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评级制度,挖掘优质企业,揭示信用短板,帮助提高信用管理水平,实现企业内部立信、外部增信。统一信用服务标准,实现信用产品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间互认互通,积极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责任单位: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省政府金融办、甘肃证监局、甘肃保监局、甘肃银监局等)

3.推广应用信用产品。将参与外部评级作为企业托管挂牌、股权价值评估、收购兼并、融资担保等业务活动的参考依据,评级标准在挂牌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推广使用。在债券发行审批、挂牌推介、股权债券融资等领域主动参考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政府相关部门带头使用信用产品,依据信用评价了解企业真实情况,实施分类监管。(责任单位: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监局、甘肃证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等)

(三)健全政策支持体系。

1.研究制定相关信用制度。制定《关于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促进股权交易中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办法》《股权交易中心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对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管理、制度安排、信用产品和服务的使用、信用激励政策、公共财政资金支持等进行顶层设计和规划。(责任单位: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省政府金融办、甘肃银监局、甘肃证监局、甘肃保监局等)

2.深化财政政策支持。结合我省实际,推动出台配套的补贴政策,探索建立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财税激励和融资解决方案,构建符合股权交易中心企业特点的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机制和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信用约束机制。(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等)

3.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加大对金融机构执行小微企业信贷政策的指导和检查,引导和激励金融机构充分运用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等政策工具,不断创新适合股权交易中心企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提供融资、结算、咨询等综合性金融服务。金融监管部门、税务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协作沟通,进一步推进“银税互动”工作开展。积极开展“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信用贷款试点”,为信用良好的挂牌企业开启“信用绿色通道”,缩短贷款审核周期,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授信额度,打造“兴陇直通车”信贷品牌。(责任单位: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等)

4.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设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激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根据企业信用星级,确定保证保险风险分担比例和贷款贴息支持,企业投保“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后发生不良贷款,由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和保险公司共同分担贷款损失,提高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动力。(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甘肃保监局、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等)

(四)加强企业信用宣传和培育。

1.定期开展信用知识培训和宣传。积极跟踪和研究国家信用政策,借助企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帮助信用良好的企业掌握政策动态,实现信用融资转化。省直有关部门和在甘金融监管机构要加强合作,整合券商、银行、信托、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担保公司、典当行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等专业服务机构力量,以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企业为主要对象,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信用知识培训,召开银企对接洽谈会,研究解读信用政策,提升企业信用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监局、甘肃证监局、甘肃保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等)

2.筛选培育信用示范企业。甘肃股权交易中心负责企业信用培育的组织、推荐工作,通过调查摸底,分批次确定信用培育企业名单,按照培育范围、条件,将基础好、有信用、发展快的企业纳入培育名单。对尚未挂牌的企业要加强把脉诊断,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帮助建立健全财务报表,规范经营管理,完善规章制度,提高信用意识。为挂牌企业提供专项诊断和培育辅导服务,创新推出针对性信贷支持产品,通过定期培训、重点辅导和有针对性的帮扶,让挂牌企业了解并掌握信贷政策,提高融资能力,扩大融资规模。对已经与银行建立信贷关系且信用等级较高和产品有市场、前景好的企业,提高银行授信额度,鼓励开展短期融资券、公司债、中期票据、企业债、可转债、私募股权融资等,拓宽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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