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慘帝王”周厲王遭國人驅逐出國,國人的地位真的這麼高嗎?

引言

西周末年,周厲王暴虐無道,與民爭利,“國人謗王”,厲王採取高壓政 策,以濫殺的手段“弭謗”。厲王的暴政激怒了國人,三年之後,宗周發生國人暴動,國人“乃相與畔(叛),襲厲王,厲王出奔於彘”,出現了國家無主的“共和行政”局面。厲王最終未能返回宗周,客死於他鄉。

這位史上最慘帝王遭到國人驅逐的例子,顯而易見,國人在西周社會的政治生活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國人也是有很高的地位,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我們來一探究竟吧。

西周時期的民主制雛形:國人的權利得以保障

西周的平民稱為國人,他們是自由民,享有一定的政治權利,承擔相應的義務。西周實行國野制,亦稱鄉遂制。國野制產生於周初的武力征服,國是統治宗族聚居的城郭和郊區,野則是被征服者散居的鄙野。從廣義上講,國人即國中之人,包括貴族、平民等;狹義的國人則是一種身份,專指士一級的自由 民而言。這裡所說的國人指後者而言。國人是貴族的遠系旁枝,由於貴族的子孫繁衍,超出宗族所能容納的限度,就將血統關係疏遠的分離出去。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被分離岀去的貴族後裔就發展成為龐大的國人階層。由於國人與貴族存在著天然的血緣聯繫,因而他們在當時的政治格局中享有一定的權利。 國人最基本的權利和義務是“執干戈以衛社稷”他們是甲士的主要來源, 是軍隊的主力。由於國人與貴族有血緣關係,他們又是甲士,因而有受教育的 權利,所學內容主要是禮、樂、射、御、書、數,即傳統的“六藝”。國人還有議政的權利,國家發生重大事件,必須徵詢國人的意見,“一曰詢國危,二 曰詢國遷,三曰詢立君”。國人的狀況如何,關係到國家的盛衰存亡;國君及執政的卿大夫能否安居其位,在一定程度上取決於國人的向背。如果貴族統 治者踐踏民意,為政暴虐,就要受到國人的譴責,甚至被驅逐出國,流亡異地他鄉。


“最慘帝王”周厲王遭國人驅逐出國,國人的地位真的這麼高嗎?


《左傳》昭公七年所說的十個等級中沒有提到的庶人,也稱為庶民。《管子 •君臣上》說:“務四支之力,修耕農之業以待令者,庶人也庶人從事農業 勞動,並承擔公田耕作和各種勞役。《國語•周語上》記載:“庶民經於千畝”, 說公田是由庶人耕作的。《詩•大雅•靈臺》:“經始靈臺,經之營之,庶民攻之, 不日成之”,說文王經營的靈臺也是庶民築成的。《大盂鼎》銘文還記載,康王 把庶人和奴隸一起賜給盂,勉勵盂輔弼王室。這些情況說明庶人的地位在國人 之下,他們是受剝削的沒有政治權利的社會等級。但庶人也不是奴隸,他們使 用一份土地從事農業勞動,私田上勞動的收穫歸自己所有,有自己的勞動工具 和廬舍,不僅有家室,而且保存著自己的家族、宗族組織,可以祭祀自己的祖先。庶人是西周社會中一個人數眾多的階層。

西周的奴隸名稱繁多,並有等級之分。見於文獻記載的奴隸名稱有皂、 輿、隸、僚、僕、臺、牧、圉等。西周金文中有許多賞賜奴隸的記載,《大盂 鼎》銘雲:“錫汝邦司四伯,人鬲自馭至於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令鼎》 銘說,王姜賞令“貝十朋,臣十家,鬲百人”。這裡的“臣”是奴隸,“人鬲”、 “鬲”也多是奴隸。另外,西周的“庶人、工、商、皂、隸、牧、圉皆有親 ,相當一部分奴隸有自己的家室。西周的奴隸有多種來源,既有戰俘, 又有被征服的異族,許多亡宗滅族者也淪為奴隸。罪犯也是奴隸的來源之一, “其奴,男子入於罪隸,女子入於舂稿”。有的罪犯受刑後被罰為守奴。西周 青銅器中就有斷足奴隸守門的形象。西周的國家形態,表現為周王國與諸侯國的不平等聯盟。與商代不同的 是,這種聯盟多是建立在宗族分封的基礎之上的,相互間有著宗親和姻親關 系,因而其聯盟較之商代的方國聯盟要密切和穩固得多。

由於周王國與諸侯國 的縱向聯繫及諸侯國之間的橫向聯繫比較密切,有“周禮”約束和規範,西周 的都邑建置相對統一,制度化的色彩較為明顯。同時,隨著社會的發展,都邑 除繼續發揮其傳統的政治中心和軍事據點的作用外,經濟功能明顯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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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的都城制度

洛邑是西周的又一重要都邑,稱為“成周”,亦稱東都。興建洛邑,主要是岀於政治和軍事上的需要。周人滅商後,如何控制遠離豐鎬的殷商殘餘勢力頗盛的東方地區,是周初統治者面臨的一大難題。經過深思熟慮,武王決定在 位於天下之中且有四險之固的今河南洛陽營建東都洛邑,以此為中心治理四 方。成王即位後,繼承武王的遺志,完成了洛邑的營建。據《尚書•召誥》記 載,營建工程是由周初重臣周公和召公主持的,築城之前做了大量的準備工 作,觀察地形、占卜、通過實地測量確定築城的具體方位、設計築城規劃圖、 確定築城方案、用牲祭祀和奠基等。最後從各諸侯國徵召民力,大興土木。據 《逸周書•作雒》記載,成周“城方千七百二十丈,郛方七十里。南繫於洛水, 地因於鄭山,以為天下之大湊”。城內建有大社、太廟、宗宮、考宮、路寢、 明堂等禮儀設施和宮殿;南郊設有“丘兆”(祭壇),用來祭祀上帝、后稷、先 王及日月星辰;對郊外的廣大地區,則作了具體的行政規劃。作為東都,洛邑 是周王室控制東方地區的政治中心和軍事據點。

周公東征後,曾將心懷不滿的 殷遺民強行遷徙於此,就近監視和統治。成周有周王的行宮,周天子常常親臨 東都發號施令。周王室的常備軍有兩支,即鎬京的“西六師”和洛邑的“成周 八師”,成周的駐軍超過了宗周,足見其地位之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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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城市的另一主體是諸侯國的都城。西周實行分封制,眾多的王室子弟 和異姓貴族被安插到各地建立諸侯國,這些遠離王畿的諸侯初到環境複雜的陌生之地,當務之急就是築城立國,以城邑為據點守土治民。可以想見,在周初 大分封的過程中,與之相伴的是空前頻繁的築城活動,一座座諸侯城邑雨後春 筍般地出現在南北各地。即使到分封已近尾聲的西周晚期,受封諸侯亦必定築 城立國。西周諸侯國的都城遺蹟猶存,目前已發現了齊、魯、燕、蔡、宋等國 的城址,城垣周長在4 500-15 000米。

城市以都城為核心,其建置遵循一定的制度。就規模而言,天子的 都城大於諸侯,諸侯的都城大小不一,有等級之別。按照周禮的規定,天子之 城方十二里,“公之城蓋方九里,宮方九百步;侯、伯之城蓋方七里,宮方七 百步;子、男之城蓋方五里,宮方五百步”從已發現的齊、魯、燕、蔡、 宋等西周諸侯國的都城遺址的規模來看,除齊都臨淄城外,規模均小於東都洛 邑。齊都大於王都屬於例外,與周初禮制尚未健全有關,築城在前,制禮在 後。都城以外的城邑,如貴族卿大夫的封邑等,規模應小於都城。春秋早期鄭 國大夫祭仲曾說:“先王之制:大都,不過參(三)國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祭仲所講的顯系西周禮制,“國”指國都,“都”指其他城邑城市的制度化,與西周的等級社會和宗族政治密切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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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城市不僅是政治中心和軍事堡壘,其經濟地位也十分重要。西周實 行“工商食官”制度,手工業和商業由官府控制,主要是為貴族統治者服務 的。城市是貴族的聚居之地,為貴族服務的手工業和商業自然以城市為中心。 已發現的西周城市,無論是王都還是諸侯的都邑,均有手工業作坊,生產規模 大,門類齊全,產品精良。這些由官府控制的城市手工業,代表了西周手工業 生產的最高成就。城市中的商業活動也很活躍,據《周禮•地官•司市》記載, 都城內設有專供商品交易的市場,一日三市,分朝市、大市和夕市。國家還設 置了專門的機構和官吏對市場及商業活動進行管理,以維護正常的交易秩序。 西周晚期銅器《頌鼎》銘文記載,周王命頌為有司官,管理成周的20家商賈, 並監督新來的商賈。

由此可知,東都成周已有專門從事商業活動的家族或宗族,屬於為貴族服務的官商。顯而易見,西周的城市也是手工業生產和商業活 動的中心。


參考文獻

《周禮》

《詩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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