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群眾:
鑑於我省仍處在疫情防控二級響應階段,為做好清明節期間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告如下:
一、現身在國外疫情嚴重國家的人員暫不要回來高州,如回來要立即向當地村社區報告,並配合落實居家或集中隔離14天等防控措施。
二、不得組織宗族集體掃墓和跨區聯合掃墓,禁止開展聚集性祭祖掃墓和祭後聚餐等相關活動。
三、嚴控祭掃規模人數,不聚集掃墓、不扎堆祭祀,每戶原則上只派1名代表參加。
四、祭掃人員要注意個人防護,如有發熱、咳嗽等症狀不得參加祭掃活動並要及時就醫。
五、黨員幹部要帶頭做好表率,以身作則,管好親朋好友,不組織、不接待、不參與聚集性的掃墓、聚餐活動。
六、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火種進山和燃放煙花爆竹、燒香燭紙錢等違規野外用火行為。
七、公安、林業等部門和鎮村幹部要加強巡查管控,對違規組織祭掃活動的族老或組織者要依法追究責任。
高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3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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