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區關於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
新生入學辦理《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紅本)
有效截止日期推遲的公告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仍在進行,為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安全,防止群眾在短時間內聚集辦理證明材料,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風險,經研究決定,2021年南山區新生秋季入學需要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紅本)有效截止出證日期由“2020年4月30日”推遲至“2020年7月31日”(含當日)。
租賃期限的終止時間,仍為入學當年的12月31日(含當日)之後。
本公告只適用於2021年秋季小一、初一新生入學,最終解釋權歸南山區教育局所有。
特此公告。
南山區教育局
2020年3月10日
寶安區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秋季入學辦理《房屋租賃憑證》要求時限延長
將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秋季入學辦理《房屋租賃憑證》要求時限延長至2020年的4月30日,即:2021年秋季入學的,在2020年的4月30日(含當日)前辦理出證即可。
辦理時間以登記(備案)蓋章時間為準。租賃期限的終止時間,必須是入學當年的12月31日(含)之後。
這個是2021年入學的租賃辦理要求,家長切記一定要在4月30日之前辦理,避免錯過辦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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