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調查!此人從伊朗返回國內

據@人民網寧夏頻道消息,中寧縣公安局3月14日發佈警情通報:中寧縣確診新冠肺炎人員丁某某於2020年2月下旬自伊朗返回國內。經查,丁某某入境時存在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的情形,現以涉嫌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予以立案,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立案調查!此人從伊朗返回國內


此前報道:

源於伊朗的一次同學聚餐


3月1日下午,在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佈會上,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龐星火介紹了兩例境外輸入新冠肺炎病例的相關情況,2月29日,北京市報告2例自伊朗入境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均為2月26日寧夏確診病例丁某某在伊朗期間的密切接觸者。現將有關流行病學調查情況介紹如下:


馬某某,男,27歲,戶籍甘肅。2月18日在伊朗參加一個同學聚餐,確診病例丁某某也參加了該聚餐。2月25日在伊朗出現症狀。2月26日從伊朗出發,經莫斯科轉機,2月27日9:50抵京。乘機場大巴抵達北京西站南廣場,隨即相關人員抵達現場,採取管控措施後轉至集中醫學觀察點隔離觀察。2月28日,採集咽拭子標本,檢測結果為新型冠肺炎核酸陽性,當日23:00轉至定點醫院隔離治療。2月29日確診,目前病情穩定。


海某某,男,30歲,戶籍甘肅。2月18日在伊朗與馬某某參加同學聚餐,確診病例丁某某也參加了該聚餐。2月27日在伊朗出現症狀。2月28日從伊朗出發,經莫斯科轉機,2月29日8:56抵京。隨即被機場檢疫部門用120救護車直接送至定點醫院就診。2月29日確診,目前在定點醫院隔離治療,病情穩定。截至目前,2名確診病例的所有密切接觸者均已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北京市疾控中心提示,鑑於境外部分國家疫情正處於上升期,無論身處國內或境外,都要關注衛生部門的健康提醒,不聚會,不聚餐,勤洗手,戴口罩,認真做好個人防護,減少感染機會。如接觸了新冠肺炎病例,應向當地衛生部門報告,並就地進行健康觀察和監測,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旅行,避免對其他人員帶來風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