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要吃三百只鸡的"悯农诗人"李绅

一顿饭要吃三百只鸡的


在上小学时,大家都学过《悯农》这首诗。唐朝诗人李绅为了教育人们珍惜粮食,写下了“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千古名句。他也因为这首诗名声大噪,按常理说,能写出这样诗句的诗人,在做官后必定是为国为民的好官。但历史上的李绅,反差却大得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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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绅,祖籍安徽,典型的官二代,他老爷爷李敬玄早期是唐高宗李治侍读,后官至中书令,封赵国公。父亲李晤曾担任金坛、乌程、晋陵等地的县,奈何早年丧父,跟随母亲颠沛流离,从小看惯了人情冷暖,也亲眼目睹了农民朝不保夕的生活。这也就是《悯农》诗产生的背景。


李绅开始仕途并不顺利,他曾多次考取功名都未中,就住在元稹家里,还为元稹的《莺莺传》命题,蹭了一波热度。元和元年(806年)35岁的李绅终于考中了进士,补为国子监助教。不久,李绅就放弃了这个没有前途的官位,投身镇海节度使李锜帐下。后来李绅因不满李锜谋叛而下狱,李锜被杀后他才被释放,然后回无锡惠山寺读书。

元和四年,李绅赴长安任职,他跟在白居易、元稹后面,从校书郎干起,摸爬滚打 ,从右拾遗到司马、刺史再到节度使,直至宰相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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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绅在做了高官后,架子就大了起来。发迹之前,他常到李元将的家中做客,每次见了李元将都称呼“叔叔”,嘴甜得犹如抹了蜜糖一般。风水轮流转,李绅在朝为官后,李元将再不敢以长辈自居,而为了巴结他,自降辈分称自己为“弟”、“侄”,李绅依旧不满意。后来直到李元将自己称为“孙子”,李绅才眉开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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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绅担任淮南节度使的时候,因为为官暴虐,收取苛捐杂税,对待老百姓严刑峻法,导致当地的老百姓苦不堪言,逃离家乡。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土地,渡过淮河与长江,往外地求生计,下面的官员忧心如焚,就向他汇报。但是李绅丝毫不觉得有问题,他非常淡定的跟属下说:“你见过用手捧麦子吗?那些颗粒饱满的就会留下来,而秕糠就会随风飘走,以后这种事情不必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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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绅喜欢一道鸡舌做的菜。这道菜的每次需要耗费活鸡三百多只,每只鸡都只取鸡舌,其他部分弃之不用。为了做这一味菜,后院的宰杀的鸡常常堆积如山,而李绅对此视若平常,毫不在意。不过李绅这吃鸡舌的爱好尚无史书记载,但平常的花费惊人肯定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李绅一生中最大的污点是晚年经手的“吴湘案”。公元845年,74岁的李绅出任淮南节度使。有人向他举报扬州江都县尉吴湘贪赃枉法,强抢民女。李绅在调查后发现,吴湘确实有贪污行为,但所收贿款不多。而强抢民女则属于扬州都虞侯刘群诬告。但由于吴湘的叔父吴武陵当年得罪过李德裕父亲李吉甫,两家是世仇。所以李绅为了巴结李德裕,就罗织罪名处死了吴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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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元847年,李绅的“吴湘冤案”终于得到平反。死去的李绅更是受到了“削绅三官,子孙不得仕”的处罚。人行于世,要的不就是一个好名声么?李绅在世时享尽荣华富贵,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死后却落得这样一个下场,还连累了子孙,让整个家族蒙羞,真是不胜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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