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河南好不容易0確診,但是3月11日突然又冒出個病例,竟然是境外輸入。
郭某鵬有張價值5萬人民幣米蘭的球賽票,3月1日從鄭州跑到北京去阿聯酋阿布扎比,在那兒轉機去意大利米蘭。看完球賽後,原路返回中國北京,再坐火車回鄭州。
3月8日COVID-19 攜帶者郭某鵬隱瞞自己剛從世界第二大疫情爆發地的意大利回來,直接去上班。
3月11日,他被確診。快要恢復正常的河南再次淪陷。
火車站,機場都是人口的密集地,究竟是郭某鵬有人助他免於隔離,還是說這些站點防範措施不嚴呢?
郭偉鵬的家庭情況
鄭州市截止至今日,已新增確診5例,全部是郭某鵬的家人。他的老婆,媽媽,小區門衛,他媽買菜還傳染了個小販。這些人多無辜啊!因為郭的私慾,卻要承受生命危險。
再看郭某鵬的職業是啥,浩昶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鄭州市交通運輸局執法支隊鄭東新區執法大隊勞務人員。即交警身邊的“協警”,也就是在事業單位混日子的官二代臨時工。
買得起5萬一張的球票,算上他的路費,大概來回機票就要3萬左右,加上他在境外的開銷,就算1萬。去米蘭看趟球賽大概要花9萬左右。郭偉鵬協警身份,工資大概就2000一個月,他哪來的錢?他老婆在鄭州高新區管委會上班,也算個公務員吧,工資不詳,但是他這種有錢任性看球賽的人,家庭年收入應該不能低於50萬吧。
郭偉鵬為何能順利到家?
按正常程序走的話,下飛機入省人員,檢測體溫正常後,自己回家隔離14天即可。但郭某鵬3月7日成功瞞報行程,騙過隔離,3月8日即可上班。天網恢恢,大數據饒過誰,3月10日他就被抓包了。
也許這是因為河南看著觸手可得的勝利,放鬆了警惕。
有鄭州人說,最早嚴重時,鄭州小區把控的很嚴格,出門的要求是:
1. 測體溫
2. 實名認證
3. 每天每戶只准許一人出去一次
4. 復工需次次出示復工證明
最近人們出門的要求是:
1. 實名認證
2. 測體溫
現在毒王一回來,一下回到解放前。
郭偉鵬的背景太讓人匪夷所思了
首先是時間,既然是協警,算個公務員,怎麼可以不用執勤呢,怎麼會有時間長達7天的假期出國去看球賽呢?
其次是薪水,公務員工資都不算太高,他怎麼會隨隨便便輕鬆就花10萬出國看球賽了呢。他應該不止是今年去米蘭看球,根據他的情況他應該是經常去,開銷這麼大,哪裡來的收入來源呢?
接著,既然他這麼有錢,又怎麼會住在廉租房裡,在回河南後還去擠地鐵公交呢?
最後,全國上下的人都戴了口罩,郭的媽媽出門買菜,大家都戴了口罩,又怎麼會繼續傳染買菜小販和門衛大叔,難道是口罩沒有用?
如今他說他沒有後臺,他說他沒錢治病,可他的行為完全不像一個成年人該有的樣子。
這種人我行我素,不顧公眾利益,將巨大損失歸結於自己的無知。逃避責任,這種人之所以存在,他的父母難逃其咎,郭某鵬母親幫著兒子一起逃避疫檢,就是最好的說明。如今他們一家感染,是不值得同情的,多少無辜的人要為他們的懦弱而買單,
不知者無罪?
郭某鵬不知道自己被感染了的情況下,傳染了很多人,難道可以因為他事先不知道,我們就可以原諒他嗎?
3月1日,意大利就成了歐洲疫情最嚴重國家,累計確診1694例。郭某鵬卻3月1日就出發去意大利
不知本身就是罪,不知法而犯法和知法犯法沒有任何區別。郭某鵬這種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之規定,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他這麼做就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且不管他知不知道,反正這個責任他是必須得擔的。
政府也已經明確表態了,不買郭某鵬和其家人的單,幾百萬的治療費用讓他自已掏腰包!9萬7天一場歐洲之旅,也可以說走就走,也不差這幾百萬治療費用。至於郭某鵬所需要擔任的法律責任,有律師推測,恐怕僅僅是隻蹲幾個月的監獄而已。這樣的結果,你滿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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