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氫核肥”拆成“石炭氫木亥月巴”,拆字法註冊商標能行嗎?

我們都知道商標註冊有不少的規定必須遵守,一部《商標法》是眾多商標申請人說不明道不清的傷心史。

即便如此,還是有不少的申請人在危險邊緣試探,試圖通過打擦邊球的方式成功獲取商標,但是這樣的方式也難逃商標審查員的火眼金睛。

這不,近期就有人嘗試性將文字拆分開,然後再註冊商標,不過還是失敗了。

2018年7月11日,山東金龍珠生物肥業有限公司向商標局申請註冊1類第32175181號“石炭氫木亥月巴”商標。

“碳氫核肥”拆成“石炭氫木亥月巴”,拆字法註冊商標能行嗎?

話說,如果對化肥原料不怎麼了解的人看到這個商標,想必也看不出什麼。但是,其實這個商標就是使用了拆字法,將“碳氫核肥”拆分成了“石炭氫木亥月巴”。

一看還就是那麼一回事兒,就算如此,商標審查員還是一眼看穿了這件商標,直接駁回。

碳氫核肥是一種化肥原料,按照《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標誌不得註冊成商標。如果將其註冊在化肥等商品上,是不能被通過的。

“碳氫核肥”拆成“石炭氫木亥月巴”,拆字法註冊商標能行嗎?

申請人不甘心做了複審,但是結果依舊如此。

商評委認為,申請商標為純文字商標,易被識別為“碳氫核肥”,用在指定使用的肥料等商品上,易使消費者對商品的原料或功能、用途等特點產生誤認,不宜作為商標使用。

所以說,商標註冊有規則,要想註冊順利,儘早用上屬於自己的商標,還是得嚴格遵守《商標法》才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