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茅臺酒”(五)1958年高蓋白瓷車輪牌貴州茅臺酒

特徵:

本酒瓶身為白瓷瓶,瓶頸較長,瓶口稍大,正標中“國”“廠”為傳統繁體字,“品”字下半部分為獨立兩個“口”,背面用手動打碼機加蓋“一九五八年九月廿貳日”淡藍色字樣。該酒有數個特殊之處。其一,本酒瓶身材質為細白瓷,據《茅臺酒廠志》、《遵羲府志》、《仁懷系志》和《茅臺酒廠記》等史料記載,1956年以前,茅臺酒廠用於出口的茅臺酒酒瓶一直使用仁懷本地生產的黃色陶製釉瓶,瓶塞為軟木塞,封口為動物內臟皮。因此瓶易滲漏、保存難而屢受試製新瓶任務,經過試驗,最終研製並選中白色釉高密度瓷瓶作為外銷茅臺酒專用瓶。1956年8月開始小批量生產,並於1957年初正式用於外銷酒包裝。據1980年10月4日貴州日報記者徐文仲在《茅臺酒瓶的沿革》一文中報道“……1957年為使裝潢美觀,(茅臺酒瓶)改用與黃色陶製釉瓶形狀相同的白色細瓷瓶……”。此種帶有“車輪”商標白色瓷瓶的外銷茅臺酒生產時間很短(僅有兩年多)。其二,本酒正標即為傳說中的“車輪”商標,該標較之以後出現的“五星”商標最大的不同就在正標右下角的英文註釋上,因當年沒有外銷品牌,茅臺酒出口外銷需要和內銷作出區分,故在正標右下角加註了英文。本酒背標顯示生產日期為一九五八年九月廿貳日,應是“車輪”商標出口海外最後階段的產品,由此茅臺酒外銷品牌跨入“飛天”時代。其三,本酒正面商標“貴州茅臺酒”五字中“貴”字為傳統繁體字,比現存實物可知,內銷茅臺酒出現繁體“貴”字最晚在1956年,外銷茅臺酒傳統“貴”字最晚在1958年下半年。此酒為最後一批出口“車輪”商標,繁體“貴”字茅臺酒,是繼“茅苔”之後“飛天”商標之前的一種過渡商標。

“品味茅臺酒”(五)1958年高蓋白瓷車輪牌貴州茅臺酒


“品味茅臺酒”(五)1958年高蓋白瓷車輪牌貴州茅臺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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