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視角的“防疫”

疫情發生以來,如何防疫已經成為經濟學界關注的一個重要問題,其中很多人會把防疫作為公共服務來思考,思考政府應該怎麼做才能預防疫情的發生。這是預設了“防疫”為政府事務,這樣剩下的是“政府怎麼做為優”的問題,這其實是“公共管理”的視角而非“經濟學”的視角。下面談一下從“經濟學”的角度如何思考這一問題,說明經濟學指向的是“市場化”。

經濟學視角的“防疫”


“公共管理”是首先確定一個整體性目標(如把防疫視為“公共衛生”),然後著眼於解決這個問題或實現這個目標。然而,“經濟學”並不直接針對給定的整體性目標,而是從個體角度思考。比如對防疫,個體都有需求,這對企業家來說意味著商業機會,特別是生產有助於防疫產品的醫療企業和保險公司,他們會看到防疫中的商機,並把相關的服務提供出來,這樣一個有關防疫的市場就產生了。

一旦有關疫情的信息出現,嗅覺敏銳的企業家會迅速行動,各種相關的資源立刻會被調動起來,去解決問題,比如保險公司一定是很有積極性,因為行動晚了損失大。利潤動機驅使下的行動,要比“公共”模式下依靠“命令”驅動的行動更快,也更有效,比如它不需要經過上級的同意才能付諸行動。

這裡牽涉信息的問題,有人會問,在商業模式下,商家會不會隱瞞信息,從而損害公眾利益?這種情況不會出現,商家要讓公眾利益最大化才能使自己利益最大化。比如保險公司如不告訴公眾有關病毒的信息,那麼它自己的損失就很大。保險公司一定會在第一時間發佈相關信息,讓公眾做好準備。

經濟學視角的“防疫”


商業模式假設個體的權利受保護,不會因為假想的“公共利益”而受限制。個體對自己的利益負責,對合約負責。設想一下,假如防疫是一個商業行為,那李醫生就可以馬上通知保險公司,這就如同一個人發現自己的車出了故障,通知保險公司一樣光明正大,名正言順。商業模式也假設各方處於平等地位,政府不能凌駕於企業之上,比如保險公司可以要求政府在人員的隔離上予以配合等。

在商業模式下,人們的行動是“主動的”,因為他們知道那是自己的利益,這也使問題很快得到解決。相反,在“公共管理”模式下,相關人員的行動是“被動的”,因為沒有上級的許可,個體不能行動,並且個體的行動也不能超出上級的許可範圍。這實際上極大地限制了問題的解決,首先上級做出決策要花時間,等上級做出決策,時間已經拖了;其次上級不是全知全能,做出的決策可能是錯誤的。

經濟學視角的“防疫”


還有,上級有“目標的衝突”,即上級的公共目標不是一個而是多個,比如發展和安全等等,上級必須在多個目標之間進行權衡,上級會把他認為次要的公共目標犧牲掉來保他認為重要的目標,這意味著某個公共問題會因為在上級眼中是“次要的”而無法得到解決。

在“公共管理”模式下,某個問題是否得到解決,或在多大程度上得到解決,取決於上級是否重視這個問題。而是否會被重視,又取決於問題的嚴重性,如不很嚴重,一般不會被重視。而大眾需要的是在問題不嚴重的時候就得到解決,因為等到嚴重的時候,已經太晚。所以用“公共管理”的模式解決問題是一個悖論,會陷入“無解的”怪圈。

相比“公共管理”模式,在市場中,不同的目標(行動)是兼容的,你的問題(需求)就是他人的利潤機會,這將產生各方多贏的結果。醫療行業和保險公司會大量提供有關防疫的各種服務,這意味著社會財富的增加。相反,在“公共管理”模式下,不是增加財富,而是“消耗”財富去解決某個已經出現的問題,或預防某個問題,比如通過立一部法,增設置一個機構等手段,無論哪種情況都會增加納稅人的負擔。

經濟學視角的“防疫”


商業化(防疫)的前提是“產權”,有了“產權”就有了“經濟”,即需求和供給,生產和交換的自發產生。經濟活動的開展增進了個體福利,包括健康、幸福,也包括更好的防疫條件。相反,假如產權受限制,如個體不能表達自己的“發現”,則“經濟”不會出現,這時個體的福利受損失,發展停滯,甚至連生命都沒了。從這個意義上說,沒有產權的保障,也就沒有生命的保障,遑論發展。

以上比較了“公共管理”和“市場化”兩種模式,說明為什麼“市場化”更為有效。市場化利用個體追求自己最大利益的本性,產生“好的”非意圖結果,或使無數“壞的”結果沒有出現,如都有飯吃,都有衣服穿,十多年沒有疫情出現,這是我們已經習慣了的,但並非理所當然,如產權沒有更好的保障,壞的結果會以不可預期的方式出現。

很大程度上,我們是在下面兩者之間進行選擇:更好地保護產權,使壞的結果不出現,還是由於沒有很好地保護個體產權,等到出現壞的結果之後,再耗費巨大的代價去補救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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