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有中國國籍,就不能有外國國籍;反之亦然。

在國際上,由於各國國籍立法關於國籍的取得和喪失的不同規定,於是就產生了雙重國籍、多重國籍甚至無國籍的現象。所謂雙重國籍或者多重國籍,是指一個人同時具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國家的國籍。所謂無國籍,則是指一個人不具有任何國家的國籍。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很多的,主要有出生、婚姻、收養、入籍等等。

雙重國籍、多重國籍和無國籍都屬於不正常的國籍狀態,常常對有關國家和個人帶來不利後果。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三條就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也就是我國即不承認具有中國國籍的人同時具有外國國籍,也不承認具有外國國籍的人同時具有中國國籍,這叫做“一人一國籍”的國籍原則。例如,有的所謂明星啊、大款啊,你既然加入了外國國籍,那麼我國就應該依法讓你喪失中國國籍;相反,一個外國人要想取得中國國籍,那麼就要丟掉外國國籍。一句俗話,你不能吃中國碗裡的飯,又吃外國鍋裡的菜。

在對待無國籍人方面,我國堅持的基本原則是:減少和消除無國籍現象。定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無國籍人,可以依法經批准加入中國國籍。同理,如果經批准加入中國國籍,就不好再加入外國國籍;如果加入外國國籍,就要丟掉中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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