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之一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甘肃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7〕19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省政府金融办制定的《甘肃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一)

(人行兰州中心支行 省政府金融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探索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机制,促进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建立甘肃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机制,完善信用信息系统,健全信用制度体系,培育企业信用意识,拓展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引导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加大对股权交易中心诚信企业的政策扶持和融资培育,逐步构建起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激励约束机制,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助推地方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整合资源。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规划引领、政策扶持、资源整合、联动监管和信息服务等作用,制定出台推进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的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力度,促进信用信息交流和有效利用,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市场运作,多方参与。以引入或培育多元化信用服务主体为抓手,引导金融机构、小微企业、信用中介机构积极参与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信用信息共建共享的良好格局,推进企业信用融资、信用交易和信用中介服务市场的规范发展。

(三)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建立统一的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企业信用评价和信用产品服务标准,规范基础信息采集、发布和使用等行为,推动信用评价结果的多方认可,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以应用促进信用评价深入开展。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以企业信用为基础、以政府扶持政策为导向的激励机制,激发信用支持企业融资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

(四)统筹推进,务求实效。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多部门、多行业,要统筹兼顾、先易后难,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重点、有突破,确保实效。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所有企业按照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要求,积极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共同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三、总体目标

以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企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载体,以信用培育和融资对接为目标,健全信用信息征集体系,完善信用评价、信息发布和应用制度,建立“信用共建、信息共享、政策激励、多方应用”的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形成“政府主导、部门推动、中心自建、各方参与、长效激励”的良好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甘肃省中小企业信用意识,发挥市场在小微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中小企业融资可得性,实现“企业得实惠、金融机构得市场、地方经济得发展”的目标。到2018年底前,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企业信用体系构架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信用制度基本健全,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功能完善,部门间信用信息实现互联共享,信用信息产品在政府监管、社会中介和企业交易过程中得到广泛应用,偷逃税款、恶意合同违约、拖欠债务、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等不良行为受到制约,逐步辐射带动全省中小企业信用环境全面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

(一)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1.搭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在甘肃股权交易中心现有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基础上,各有关部门要指导股权交易中心建设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企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覆盖所有登记、托管、挂牌企业的信用信息档案系统。(责任单位: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省政府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政府国资委、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

2.设立企业征信机构。由甘肃股权交易中心发起设立企业征信机构,承担相关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信息收集、信息处理加工、信用评级(分)等职能,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数据项指引》,构建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指标体系。对机构设立、资质认定、备案等进行指导、受理、监督,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予以适当扶持。(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省工商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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