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一樓,頂樓(六樓)樓頂漏雨,準備重新做防水,讓包括我的所有住戶攤錢請問合理嗎?

泰迪背影


合理,分攤費用是必須的,一棟樓房當初設計的層數,就是合法的責,權,利共同體,有些共同厲害關係是分不開的。比例,頂層漏雨,別的住戶說我又不漏,維修我們不出錢,那如果我是頂層,有產權證,我能不能把我那一套拆了,別人無權干涉,我是在拆我房,這樣可以嗎?答案是,不可以的,還有好多可以舉例說明,這裡就不一一舉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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