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款小標的 執行大舉措——鶴壁市浚縣法院多措並舉,全面提高信息化執行能力

法治河南訊(記者張峰利 李睿峰 通訊員 王世哲)近日,鶴壁市浚縣法院執行局政委蘇建新在沒有與雙方當事人見面的情況下,依法隔空執結了一起特殊的執行案件。

案款小標的 執行大舉措——鶴壁市浚縣法院多措並舉,全面提高信息化執行能力

申請人浙江某電子公司與被執行人張某某清算責任糾紛一案,雙方在一審期間達成調解協議,張某某給付浙江電子公司欠款12898.27元。調解書生效後,張某某未依法履行還款義務,被公司申請強制執行。該公司考慮到其住所地在浙江,路途遙遠,且涉案標的較小,到浚縣法院執結立案不僅成本過高,而且會違反疫情期間的當地防控政策,遂電話聯繫執行局,被告知可以通過網上立案,郵寄材料的方式完成執行立案。但該公司從未嘗試過網上立案,蘇建新法官讓書記員將網上立案操作流程通過微信發至公司負責人。網上成功立案並接收到立案材料後,蘇建新再次通過微信視頻查看並確認申請人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身份材料,決定立即電話聯繫被執行人張某某,並添加其微信。蘇建新仍舊通過微信視頻對張某某關於該案進行了詳細的詢問,並得到其對該欠款事實的認可。另外,瞭解到因疫情逐漸好轉,張某某計劃外出打工,蘇建新告知其如被採取失信限高措施,將會時時受阻、處處受阻。張某某在強大的執行壓力下,將拖欠貨款全數通過微信轉賬發至蘇建新,並予以標明,蘇建新接收轉賬後,立即將該款轉至具有領取標的款代理權限的公司代理人的微信上。

案款小標的 執行大舉措——鶴壁市浚縣法院多措並舉,全面提高信息化執行能力

此外,蘇建新讓書記員對該標的款全程的交接經過予以錄像入卷,保證了執行程序的合法性,一起普通的執行案件在“不見當事人”這種特殊的方式下予以順利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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