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依法從嚴從快辦理涉疫情防控犯罪!



依法從嚴從快辦理涉疫情防控犯罪!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和林格爾縣人民檢察院積極落實《關於做好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檢察業務工作若干問題的解答(一)》指導意見,按照“依法規範、從嚴從快”的工作原則,在提前介入引導偵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快審查起訴辦案進度,有效發揮檢察機關打擊涉疫情刑事犯罪檢察職能。

【原創】依法從嚴從快辦理涉疫情防控犯罪!


案情回顧


2月6日下午15時

和林格爾縣某村村委會會計武某某在村疫情防控點執勤時,因拒絕一名外來人員進入該村尋找村民雲某某(男,36歲),被雲某某持刀追逐砍傷左胳膊和背部。武某某現正在醫院接受治療。


2月6日

和林格爾縣公安局於對雲某某涉嫌尋釁滋事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案件進展

【原創】依法從嚴從快辦理涉疫情防控犯罪!


2月26日

和林格爾縣公安局將疫情防控期間雲某某涉嫌尋釁滋事案移送我院審查起訴。我院迅速完成權利義務告知、訊問、審查全案材料等工作。犯罪嫌疑人云某某自願認罪認罰,並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保證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


3月2日

我院對該案依法提起公訴。


【原創】依法從嚴從快辦理涉疫情防控犯罪!


在疫情防控關鍵時刻,我院堅持從嚴從快懲治妨害疫情防控各類犯罪,堅持不拔高、不降低,從嚴從快打擊在疫情防控期間擾亂社會秩序的犯罪活動,把握好嚴厲打擊與依法辦案的關係、從嚴從快辦理與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權利的關係,做到防控疫情與強化履職兩不誤。有力維護了社會秩序、保障了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原創】依法從嚴從快辦理涉疫情防控犯罪!

【原創】依法從嚴從快辦理涉疫情防控犯罪!


【原創】依法從嚴從快辦理涉疫情防控犯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