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是流浪的异乡客,
直到遇见那片薄绿的田野,
那泓戈壁中的清泉
遇见你那亩小小的心田,
种着往昔、梦想、满满的快乐
我听见有人悄悄说:
这是你动了凡心的地方了
这是你永远不及的梦。
———题记
三毛,一个耳熟能详的名字,原名陈懋(mào)平,后因中间的字写着麻烦,便改名为陈平。
幼年在大陆时看过张乐平的连环漫画《三毛流浪记》便从此喜欢上了那个有个性、意志坚强、富有正义感的孤儿。于是在后来的写作过程中便将三毛作为自己的笔名,也正是因为这段缘分三毛将创作出这个人物的张乐平认为义父。
虽然第一次真正接触三毛的作品是在大学,但在这之前,她的各种故事则是听过不少,当时总结下来,便觉得三毛是一个容易让人产生悲伤情怀的女子,于是迟迟也不曾拜读过她的作品。
直到上大学之后,老师在课上讲三毛,说:我首先推荐你们去读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男同学呢,看一下荷西身上少年爱情的执著,女同学看一下三毛千万富翁也嫁,亿万富翁也嫁,就算只管个温饱只要瞅对人也嫁的爱情观。
于是,《撒哈拉的故事》便成了我了解她的第一部作品。
书中没有华丽的辞藻,在其平实文字的背后,脑海中的沙漠形象竟不再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悲壮与荒凉,而是成了一件件具体的事物:是小镇阿雍、是伫立在坟场区的一栋栋房子、是国家旅馆、是一家五流的沙漠影院、是一家杂货店、是一个个把你伤害了我的骄傲挂在嘴边的撒哈拉威人……对于这样的撒哈拉沙漠,我的内心深处竟有了一丝丝向往。
跟随着三毛的文字,仿佛自己便置身于那大沙漠中,我一边走一边看,脑海中三毛的形象也渐渐丰满起来。
看到了善良,富有爱心的三毛,当她开着车去接下班的荷西时,在路上不时的会碰到在大漠里踽踽独行、身心俱乏的人们,她无法做到视若无睹,于是耄耋之年的老者、豆蔻年华的少年、风情万种的娼妓,都曾是她车上的过客。
也看到了倔强,勇敢的三毛,跟荷西两人去大漠深处找化石,但因为不熟悉路况,荷西陷进了一片大泥淖里,面对三个趁人之危的撒哈拉男人,三毛在拼死抵抗之后,顺利逃脱并成功从泥淖里救出了荷西。刚经历了九死一生的两人开车返回的时候,荷西问三毛,还要不要化石,三毛决绝且坚定的说了一声“要”,你呢,三毛随口问荷西道,“我更要了”。说着,脚下猛踩了一下油门,消失在了茫茫夜色中。
荷西有一个很大的优点,任何三毛所做的事情,在别人看来也许是疯狂的行为,但在他看来却是理所当然的,所以三毛跟他在一起也是很愉快的事。结婚礼物是骆驼头骨,大概只有荷西做得出来,也大概只有三毛会欢喜接受。去结婚没有鲜花怎么行,那就在帽子上插一把香菜吧。于是一个洒脱、不羁的三毛又顷刻出现在我脑海里。
三毛有很多面,热爱生活的、富有情趣的、悲天悯人的,幽怨的。但不管是初识时还是结婚后,三毛都保持着自己个性纯粹、率真的一面,开心了就一蹦三尺高,不开心了扬起手追着荷西打也是有的,面对当地落后的传统习俗,有时也会陷入深深的无力感…
世间无数怨偶佳偶,无非是两人间爱之存亡。但相爱是一回事,相知又是一回事,找到知己总比找到爱情更难。而三毛跟荷西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既是爱人也是知己的彼此。
荷西与三毛的爱情,大概是我们每个人想要的爱情的样子,两人的结合是品格的同类相聚,是灵魂的惺惺相惜,不是经济、身份、地位的相衬。
我们每个人都想嫁给爱情的模样,然而真正嫁给爱情的又有多少?有多少人从一开始抱着永远不分离的打算,却被现实磨的失去了最初的想法,背离了自己的初衷,与爱情渐行渐远。
撒哈拉大沙漠,这个三毛的第二故乡,虽然三毛走了,但它的故事仍然继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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