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法院“雲”審理一起故意殺人案!被告被判刑1年8個月,當庭認罪認罰

青川法院“雲”審理一起故意殺人案!被告被判刑1年8個月,當庭認罪認罰

廣元晚報訊(鄒宇寰 全媒體記者文煜凌 文/圖)昨日上午9時30分,青川縣人民法院利用遠程視頻提訊系統,“雲”審理了一起故意殺人案件,並當庭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田某某有期徒刑1年8個月,被告人田某某當庭表示認罪認罰。

這起案件,是青川縣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間首次採用遠程視頻提訊系統線上審理的刑事案件。為防控疫情,避免過多的人員聚集接觸帶來的感染風險,青川法院通過視頻連線看守所,進行無接觸式庭審,被告人在羈押場所接受遠程審判,切實做到了“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審判”。

“田某某,你是否能夠聽清我的說話?”“可以。”在1個半小時的庭審過程中,審判長首先確認了遠程提訊系統是否正常運行,並核對了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告知了其訴訟權利。

經過審理查明,田某某與女友羅某某因感情糾紛經常爭吵,產生製造交通事故將其殺死的想法,並向保險公司詢問汽車掉進河裡人死亡的賠償問題。2019年10月25日,田某某駕車帶羅某某到河邊釣魚,故意將汽車行駛致下坡路段,趁羅某某在車上休息時,自己跳下車,任車輛駛入湖中。被害人落水後,田某某心生悔意,將其從水中救起。此後,田某某主動交代犯罪事實,如實供述罪行,且自願認罪認罰,在庭審中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及量刑建議無異議。青川法院結合其有效中止犯罪結果的發生以及自首、坦白、認罪認罰等減輕、從寬情節,對其作出了上述判決。

在當前疫情防控的嚴峻時刻,青川法院充分發揮智慧法院建設成果,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採取“線上+線下”防疫審判兩手抓的思路舉措,實現疫情防控、審判業務兩不誤,充分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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