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 “五步工作法”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工作

连日来,松桃县实行“五步工作法”,扎实、持续、高效推进进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工作,每天捷报频传。目前,已全面完成2016年、2017年项目拆旧复垦任务,预计在5月底前基本完成2018年项目拆旧复垦工作。

组建专班,压实责任。按照责任落实的要求,县、乡、村三级成立拆旧复垦专班,实行县级统筹、督导,乡、村级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县级成立以县委常委、县生态移民局长任指挥长的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巡回督战指挥部,下设五个片区督战队,分别由县生态移民局、卫生健康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就业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担任队长,对全县27个乡(镇、街道)拆旧复垦工作实行包片负责。

乡级成立以县包片领导任队长、乡政党政主要负责人任副队长的驻点督战队,负责统筹、调度本辖区拆旧复垦工作,明确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拆旧复垦第一责任人,同时成立以乡镇纪委书记任队长的巡回督战队,负责到各村、组巡回督导。由乡镇(街道)扶贫办建立每日拆旧复垦推进台账。

村级成立村(社区)支部书记为队长的攻坚队,下设若干拆旧复垦小分队,具体组织实施拆旧复垦工作。

松桃 “五步工作法”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工作

摸清底数,因户施策。深入迁出地、安置地宣传拆旧复垦政策,摸清搬迁户旧房类型、帮扶类型、劳动力现状、政策理解等底数,建立搬迁户旧房底数台账,实行分类指导、因户施策,做到应拆尽拆,彰显执行政策公平、公正、公开。

针对不同思想认识。采取群众主动拆除一批、政府帮助拆除一批、利益驱动拆除一批、法理并施拆除一批“五个一批”工作法,采取先易后难、多管齐下等方式推进拆旧复垦工作;针对不同旧房类型。对1房、多房类型搬迁户实行倒排工期、挂牌督战、限期拆除;对无房、可不拆除连体房、政策规定保留房3种类型搬迁户,实行“五签字两盖章”审批程序,“五签字”即:户主签字申请、帮扶责任人入户核实意见(非建档立卡贫困户,该栏不签字)、驻村干部复核意见、村(社区)初审意见、乡镇(街道)审查意见,“两盖章”即:村(社区)、乡镇(街道)盖章。并对搬迁户进行政策宣传,无房户、可不拆除连体房户要在稳定脱贫后,向政府补足人均1.5万元拆旧奖励资金才能按规定办理安置房不动产登记手续;对有保护价值村落不能拆除旧房的搬迁户,要签订不可拆除旧房协议,原旧房收归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作为公共资产进行管理、使用和保护;针对不同帮扶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拆旧复垦工作,由帮扶责任人负责宣传动员,采取“帮扶责任人+村级指挥部”具体实施;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拆旧复垦工作,由村级指挥部负责宣传动员,采取“村级指挥部+驻村攻坚队员”具体实施。

松桃 “五步工作法”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工作

搭建平台,高效调度。县级建立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微信群,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等加入微信群,实时发布拆旧复垦县领导指示批示、部门工作要求等信息,每日发布拆旧复垦图片、进度表、战报等信息,全方位、立体式调度全县拆旧复垦工作。乡级参照县级模式,建立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微信群,调度辖区内拆旧复垦工作。

督查督办,追责问责。乡镇是拆旧复垦的实施主体,必须按照时间节点要求(2016年、2017年项目,在2019年底前完成;2018年项目,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全面完成拆旧复垦目标任务。县级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乡镇”蹲点督导方式,乡级采取“乡镇(街道)脱贫攻坚指挥部+村级脱贫攻坚指挥部+帮扶责任人”的模式推进拆旧复垦工作,实行“一天一调度、一日一通报”,县纪委监委、县委办督查室、县政府办督查室对排名靠后的5个乡镇(街道)进行重点跟踪督查,对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实行追责问责,2019年,县纪委已对拆旧复垦全县排名靠后的5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了约谈。乡级根据督战对象工作开展的好、中、 差情况,给督战对象悬挂“蓝、黄、红”牌,适时组织开展 回头看,根据整改落实情况悬挂相应颜色的督战牌。对于连 续悬挂2次红牌或3次黄牌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按程序开展约谈,如约谈后整改效果仍不明显的,移交纪委监委进行问责处理。

松桃 “五步工作法”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工作

收集资料,规范档案。拆旧复垦档案资料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也是搬迁户“一户一档”资料必备内容。松桃县在拆旧复垦过程中,同步收集整理搬迁户可不拆除旧房(无房)审批资料,已拆除搬迁户旧房拆除前、拆除中、拆除后和复垦复绿图片及验收资料,并安排专人及时规范归档。 (任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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