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檢法司嚴打涉疫犯罪:快偵、快捕、快訴、快審、快結!

昨日,小編從河南省政府網站上看到,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聯合發佈《關於疫情防控期間依法、規範、高效運用信息化技術辦理刑事案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強調:充分運用信息化技術,依法及時從重、從快打擊破壞疫情防控的相關犯罪,確保在刑事案件辦理中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接觸,防止疫情傳播。對於抗拒疫情防控、暴力傷醫、製假售假、造謠傳謠,以及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病原體、哄抬物價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等犯罪,要快偵、快捕、快訴、快審、快結,依法嚴懲、震懾犯罪,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此外,小編注意到,國家衛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於2月7日聯合印發了《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保障醫務人員安全維護良好醫療秩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了七類將予以嚴厲打擊的涉醫違法犯罪情形:

違法犯罪情形涉及的罪名如下:

一、涉嫌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

毆打、故意傷害、故意殺害醫務人員的行為;

二、法拘禁罪、侮辱罪、誹謗罪

以暴力、威脅等方法非法限制醫務人員的人身自由,或者公然侮辱、恐嚇、誹謗醫務人員的;

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

對醫務人員實施撕扯防護用具、吐口水等行為,可能導致醫務人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

四、妨害傳染病防治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暴力、威脅等方法拒不接受醫療衛生機構的檢疫、隔離、治療措施,或者阻礙醫療衛生機構依法處置傳染病患者屍體的。

五、故意毀壞財物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

強拿硬要或者故意損毀、佔用醫療衛生機構的財物,或者在醫療衛生機構起鬨鬧事、違規停放屍體、私設靈堂,造成秩序混亂、影響疫情防控工作正常進行的

六、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醫療生機構的的;

七、其他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療秩序的情形

在這個沒有硝煙的戰場上,一群來自四面八方的醫護工作者,朝著同一個目的地進發,他們被譽為“最美逆行者”。看著他們堅毅、無畏的背影,我們才有安全感,並且相信:春已暖,花已開,勝利之日就要到來!

作者:北京市京師鄭州律師事務所 邵澤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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