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發佈15號通告:全力防範境外疫情輸入


景洪市發佈15號通告:全力防範境外疫情輸入

關於防範境外疫情輸入管理的通告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呈快速擴散態勢,韓國、意大利、伊朗、日本等疫情嚴重國家感染人數迅速大幅增長,多批有上述國家旅居史的人員可能進入我市,疫情倒灌的風險很大。為有效防範境外疫情輸入,進一步鞏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效,根據《雲南省防範境外疫情輸入十條措施》(第12號通告)及《關於貫徹落實雲南省防範境外疫情輸入十條措施的通知》(西疫防指發﹝2020﹞26號)要求,結合景洪市實際,現通告如下:


一、對外國公民和本國公民一視同仁,無差別地執行我市防控措施,充分照顧外國公民的合理關切,尊重外國公民的宗教和風俗習慣,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嚴格按照《雲南省防範境外疫情輸入十條措施》要求,進一步加強入境人員管理。


二、出入境管理大隊、海關、邊防、民航、機場等部門要嚴格按規定履行職責,及時掌握從疫情嚴重國家和地區入境的人員信息,做好旅客體溫檢測、佩戴口罩、填寫《入境健康申明卡》以及交通工具的通風消毒等工作。對14天內有疫情嚴重國家和地區(韓國、意大利、伊朗、日本等,根據疫情形勢適時調整)旅居史的人員,以及有症狀者、密切接觸者、其他人群就地進行分類,做好信息登記並第一時間通報景洪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人員排查組(聯繫電話:0691—3069930;郵箱:[email protected]),及時做好相關移交工作。強化與公安、交通運輸、衛生健康、外事等部門的協作聯動。


三、嚴格執行轄區內機場、口岸、通道防範境外疫情輸入管理措施落實督促指導工作。對14天內有疫情嚴重國家和地區旅居史,無症狀的入境人員,一律到市級指定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喆啡酒店)集中隔離觀察14天,全部開展核酸檢測;14天內有疫情嚴重國家和地區旅居史,從其他省份入境後的入景人員,實行“雲南健康碼”登記管理,到市級指定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喆啡酒店)集中隔離觀察14天,全部開展核酸檢測;核酸檢測陽性或有發熱、咳嗽等症狀的入境人員,及時聯繫州人民醫院通過負壓救護車轉送到普洱市人民醫院再次核查。


四、來自非疫情嚴重國家和地區的入境人員,入境時按要求填報《入境健康申明卡》,由出入境管理大隊、海關、邊防、民航、機場等有關部門進行體溫檢測和醫學巡查,發現發熱、咳嗽等症狀的,立即送到州人民醫院進行檢查。無症狀的入境人員,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和“雲南健康碼”登記管理要求,實行紅碼、黃碼、綠碼人員分類管理,並進行體溫檢測及醫學巡查。外國公民居家隔離所在鄉鎮、農場、社區要提供保障和協助,幫助解決好生活方面的實際困難。


五、衛健及相關部門要將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症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的外國公民相關信息,以及其居家或集中隔離的情況,立即上報景洪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外事組(聯繫電話:0691—2160390;郵箱:[email protected])。


六、於2020年2月20日以後有境外旅居史的入景返景人員,須向所在社區(村委會)或工作單位如實申報身份信息、國內住址、聯繫電話、健康狀況、旅行目的等信息,做好個人防護及健康監測,如隱瞞不報導致疫情傳播或造成不良後果的,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七、全市所有單位和組織須對本單位有境外旅居史的入景返景人員信息進行排查,並報告景洪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人員排查組。


八、海關、邊防、外事、商務、疾控等部門要及時跟蹤境外疫情發展,多渠道全方位收集疫情信息,根據疫情發展變化的不同階段,及時組織開展聯合風險研判,並根據風險研判結果,有針對性的在口岸、機場、通道採取有效的應對措施,進一步實現科學防治、精準施策。


九、各級各部門要將防範境外疫情輸入作為當前防控的重點工作,嚴格落實責任,確保上述措施落實到位。對措施落實不力導致疫情擴散蔓延的,將嚴肅追究責任。


十、本通告自發布之日施行。


景洪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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