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辭退了一名能力很差的員工,被他告了,要賠錢嗎?

不知道我是誰2019


試用期,試用期,你是不是公司哦?個體戶老闆吧,啥叫試用期,雙向選擇的好伐,你只要沒騙人家,人家試用期你也給了錢,除非你錢也不給人家,還收人家押金,吃人不吐骨頭,人家告你是對的


小麗出品


試用期間因為員工能力差被辭退了,為此這位員工把單位告了,為此題主想知道這樣公司需要這位員工嗎?

我發現其實很多公司都需要用這一招來坑不太懂法或者嫌麻煩的試用期員工。曾經我就遇到身邊的一位朋友說起自己在快結束試用期時,被公司通知試用期不合格,不允許轉正。

後來我進一步的問我這位朋友,期間工作如何,是否有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是否不符合自己任職崗位的工作能力時。我這位朋友說剛入職就參與某項目後期工作處理,沒有發現自己工作能力不足,因為通過自己的努力與積極參與,該項目已順利完工並交付客戶。同時也沒有出現其它違反公司的管理制度,但是期間有遲到兩次,均在5分鐘以內。

為此我覺得我這位朋友被該公司套路了,公司招聘其入職並不是真實的招聘需求,只是臨時抓壯丁來處理工作,完工交付即失業的招聘坑。針對該公司這樣的招聘套路,我主張這位朋友積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求公司賠償。


迴歸題主話題:

那麼試用期辭退一位能力很差的員工,而且被這位員工給投訴舉報了,題主想知道這樣公司需要對其進行經濟賠償嗎?

其實也未必,這樣的情況也需要一分為二的來看。

01.試用期間經過公司考核證明確實不符合崗位招聘要求,那麼公司無需賠償。

我們在招聘新員工入職時,就應該明確告之所招聘崗位的工作職責,注意事項等,很多公司因為會進行入職前的新員工入職培訓等,無論採用何種方法,都是儘可能的告之新員工,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與對崗位的管理要求,並要求新員工能夠遵守。

在試用期間,要不定期的與新員工進行工作上的溝通,客觀、明確的指出新員工試用期間所表現出來的的差距或不足的地方,並做好雙方的溝通記錄。

通過這樣一系列的方法,那麼在中止試用期並解除勞動關係時,我相信新員工也會心服口服的接受公司的決定。

如果這時新員工不能接受公司中止試用期的決定,最後要舉報投訴公司時,我相信員工的行為也不能得到支持,公司也無需任何的賠償。畢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經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且還無需賠償。

02.試用期間因為公司的不懷好意,那麼公司是需要進行賠償的。

正如我上述案例一樣,我這樣朋友在試用期間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已保證所經手項目順利交付客戶,期間雖說有遲到,但是並不算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為此公司以我朋友試用期考核不合格,不同意試用期轉正時,我這位朋友是完全有理由去投訴舉報該公司的。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第三十八條,四十六條,四十七條的管理規定,那麼公司需要支付給我這位朋友最少1.5倍的月工資標準。

同時我這位朋友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管理規定,因為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法》解除勞動合同,那麼我這位朋友可以向該公司要求雙倍的賠償標準,即2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綜上所述:判定試用期辭退員工是否需要經濟賠償,則完全取決於勞動者在試用期間是否適合崗位工作要求,公司是否有明確告之,是否有書面記錄以證明公司有告之勞動者,如有公司則不需要賠償,若無則有可能需要賠償。

作者簡介:阿良姜-專注於職場領域的優質創作者,通過自己的視角觀看職場,分享職場快樂。有興趣朋友可以【關注】我,我將持續為大家提供最新職場資訊。


阿良姜


勞動法我家裡有,但是人大制定勞動法開始,我就有了一夲帶動法,不知後面更改過沒有,以前我看勞法很認真,我講的是最早勞動法,用工單位找工人,在你廠是工作滿5天,試用期三個月 ,用工單位不在使用,那你廠要補償人家工資,多少,我要回去看一勞動法,估計最少不得低幹1個月工資,這是參考,以勞動法為標準。


繆祥生889


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那麼用人單位應在試用期內進行處理,即可以在試用期內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用支付補償金。

固然該員工在試用期間,因為能力問題被辭退,是沒有經濟補償的。然而該員工被辭退後起訴公司,一般有幾種原因:

為什麼我被辭退?

該員工認為在工作期間沒有違反公司制度,沒有大的過失,沒有造成公司重大損失,領導安排的任務也基本完成了,就不應該被辭退,表示不服氣。

公司有違法行為,有證據。所以要起訴

一般身在職場,有些員工,公司稍微有一些不公平或者違法行為,就會保留證據,日後分道揚鑣了,來舉報公司違法行為。賴獲得更多的補償。

總之,員工在試用期間,公司因為員工能力有問題,要保留證據,形成考核制度。最後告知員工在某某事情上做的不到位,不能勝任該崗位,讓員工明白其原因。一般情況下,辭退事先也要提前三天通知,做一些簡單的心裡安慰,避免員工心裡落差太大,做出極端行為,對公司有不利影響,所有事情協商處理,好聚好散。


愛樂團雨露


能力差辭退不是問題,問題是怎麼個辭退法。弄不好,賠錢是妥妥的。

01

試用期內,可以辭退不合適員工

每家公司都會設置試用期。試用期,顧名思義,讓新招進來的人試一試,看行不行。行就轉正,不行,那就辭退,重新再找合適的人。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簽署時間長短不一樣,試用期的長短也不一樣。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如果企業想盡量多的設置試用期,用來考核新員工,可以簽訂3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要在此期間,發現員工試用不合格,就可以辭退員工。

可一般試用期太長,新員工也不會願意。

太長試用期,會導致自己的很多福利受到影響,於他們來說是不利的。

02

辭退試用期員工,需要按照標準流程來處理,不能隨意開除

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必須有明確的證據,只要哪怕一點不充分,新人申請仲裁,都有可能判定企業為“惡意開除勞動者”,那就需要給予賠償金。這就有點得不償失了。

在整個過程中,至少需要開展以下幾方面的工作準備:

首先,根據崗位定義,明確崗位職責。

崗位職責必須是符合要求的。好比如,崗位只是一個文員,但要求新人做銷售,肯定就不符合要求。

另外,要求新人每天必須加班,工作時長超過8小時,並且沒有加班費的,也不符合要求。

其次,制定工作計劃,明確工作內容,並定期核查。

工作內容確定後,就需要根據內容開展工作。結果是好是壞,就要有明確的記錄。

比如,有10項工作,完成8項算良好,6項算合格。可如果每次都只完成5項,甚至更少。或者經常性達不到6項,只是偶爾,那麼就可以判定工作不合格。

再次,在不合格的情況下,進行崗位培訓。

既然已經不合格,那肯定得培訓,培訓就是為了讓他能夠符合崗位要求,正常工作產生效益。

培訓簽到也是需要做的,這就是證據。證明公司提供了培訓機會。

只有在培訓後,依舊不合適的情況下,才能進行辭退。

這才是一個完整的流程。才能拿出合適的證據,告訴員工,確實沒達標,所以企業要辭退。

經過了這一系列的程序,員工自然也會知道自己不勝任工作,辭退也就是必然的事情。

因為每一道程序,員工都簽字了。這就足以證明他參加了。企業也安排了。還不合適,只能自己找原因。

03

只要是合法辭退,就不需要給賠償金,不然就得給

像上面的程序,不給賠償金,沒問題。但要是沒按照那樣做,被員工抓到了把柄,員工一口咬定是企業的問題,那就危險了。

很可能最終的結果就是要給賠償金。

所以,企業只有在做事的時候,程序合法、手續合法,讓員工找不到漏洞,才能確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害。

而這,也是企業管理者需要特別注意的問題。

我是@次等大叔,豆瓣讀書認證作者。著有《從零開始學招聘》,合著《HR軟實力》,頭條等多平臺簽約作者。10年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經驗,擅長生涯諮詢、職業規劃與心理輔導。歡迎關注,為您解惑!

次等大叔


能力差的人也好處,笨的人也好處,天生我才必有用,給這類人安排個簡單工作,安排難度高的還得去去培養,培養這類人浪費時間,浪費錢


用戶6317109471638


你的這個問題非常具有代表性,我來談談我的看法。我剛剛寫過一本講勞動用工風險防範的工具書《新互聯網時代·企業勞動用工法律風險防範一本通》,對這個問題也有非常詳細的闡述!

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很多老闆和HR都比較任性,但稍有不慎,就很容易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最後的代價就是額外再賠償一個月的工資。

這其中的原因主要是在於很多老闆和HR把“不符合錄用條件”和“不能勝任工作”混為一談了!

如果是勞動者嚴重違紀(即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是犯罪等,無論是試用期內還是試用期滿,用人單位都是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

但如果勞動者只是因為工作能力有限,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就需要慎重,務必要注意,試用期內只能適用“不符合錄用條件”,而不能適用“不能勝任工作”,否則,就屬於違法解除!

舉個例子,公司招了一個業務員,約定了三個月的試用期,公司規定了業績指標,比如說每個月需完成20萬業績,這個業務員第一個月只完成10萬,公司此時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就屬於違法解除;但是否能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呢?這個要看公司是否將月業績20萬明確作為了錄用條件之一,如果明確了,就可以適用,否則,也不能據此解除勞動合同!

你的問題講的不是太清楚,單從字面意思來理解,應該是工作業績沒有達標,如果你公司在該員工入職時未讓他在錄用條件確認函上籤過字,辭退他的風險就很大了,現在員工已經申請仲裁,你公司賠錢的概率比較大!

只能先暫時回答至此,如果想進一步瞭解,請提供詳細的情況!






朱禮華談勞動用工


看來我們真是守規矩 就像王鷗說的真是太守規矩了 自己乾的不好總歸就不好意思了 還好意思告 那你說幹好幹壞又有什麼區別呢


圓規的曲線20


在試用期辭退不用陪錢,設試用期的目的就是考驗合格不合格。合格的就留不合格的就退。單位要的是人才,不是破爛公司什麼都收。……


苗玉漢


試用期內要設定試用期考核標準,推薦使用KPI,遵循SMART原則,雙方約定好試用期不達標的處理方式,簽字確認,這樣比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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