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通報5起澄清不實舉報典型案例

為充分保護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進一步激勵幹部改革創新,擔當作為,及時為受到錯告誣告的黨員幹部澄清事實,消除負面影響,現將5起經核查不實的信訪舉報問題通報如下:

赫山通報5起澄清不實舉報典型案例

1

關於澄清反映區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黃志剛利用職權在泥江口鎮南壩村亂抓人、亂罰款,罰款沒有正式發票的不實舉報。

2019年7月,有群眾實名舉報黃志剛在擔任原益陽市國土資源局地礦分局局長和原益陽市國土資源局赫山分局局長期間,在宏安礦業所在地泥江口鎮南壩村亂抓人、亂罰款,且罰款沒有正式發票的問題。經查,2010年以來,原益陽市國土資源局地礦分局和原益陽市國土資源局赫山分局在泥江口鎮南壩村依法查處了4起非法開採礦業資源案件,對當事人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所處罰款11.78萬元均按規定上繳指定非稅賬戶並開具了正式發票。反映黃志剛利用職權在泥江口鎮南壩村亂抓人、亂罰款,罰款沒有正式發票的問題不屬實,區紀委監委予以澄清。

2

關於澄清反映滄水鋪鎮黨委書記王瑜在滄水鋪新農貿市場遷址改建過程中涉黑涉惡的不實舉報。

2019年3月,有群眾匿名舉報王瑜在滄水鋪新農貿市場的遷址改建過程中涉黑涉惡的問題。經查,滄水鋪老農貿市場隸屬於益陽市商務局市場服務中心,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經市區兩級相關部門研究,決定於2018年11月實施閉市搬遷,新農貿市場選址為2017年之前已建成的麒麟廣場,新農貿市場按照相關要求進行了全新規劃設計。在搬遷過程中,老農貿市場的經營業主在自願的前提下搬遷到新農貿市場經營,整個閉市搬遷工作平穩有序開展。反映王瑜在滄水鋪新農貿市場遷址改建過程中涉黑涉惡的問題不屬實,區紀委監委予以澄清。

3

關於澄清反映歐江岔鎮原黨委委員、人大主席陳建軍充當“保護傘”的不實舉報。

2019年3月,有群眾匿名舉報陳建軍充當東團村報賬員胡谷明“保護傘”的問題。2018年胡谷明因在東團村扶貧工作中優親厚友,虛報套取土坯房改造款用於村集體修路等問題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經查,陳建軍作為在東團村駐村辦點的黨政班子成員,與胡谷明存在工作關係,在區紀委調查過程中,陳建軍如實介紹了胡谷明的有關情況,主動配合了區紀委的調查。同時,經查詢湖南公安綜合查詢系統,未發現胡谷明有違法犯罪記錄。反映陳建軍充當“保護傘”的問題不屬實,區紀委監委予以澄清。

4

關於澄清反映泥江口鎮政協聯工委主任、政法書記李正春等鎮村兩級幹部在風電場項目中毀壞林地、非法買賣礦產資源的不實舉報。

2019年10月,有群眾實名舉報泥江口鎮政協聯工委主任、政法書記李正春,鎮國保所所長唐治國、國慶村支部書記袁學夫在七里松風電場項目中毀壞林地、非法買賣礦產資源的問題。經查,中廣核七里松風電場項目是赫山區人民政府重點招商引資項目,該項目在省發改委立項,並通過了省、市、區相關部門單位的技術評審,該項目林地選址方案已經區林業局批覆同意,不存在毀壞林地的問題。此外,經有關部門同意,風電場項目修建進山道路和基礎設施施工時挖出棄土中含有的山礫石,由國慶村村委自付運費外運了部分用於本村村級公路修繕,風電場施工單位自付運費外運了部分用於該風電場項目在岳家橋鎮的基礎設施建設,不存在買賣礦產資源的行為,也未發現李正春、唐治國、袁學夫等人私自盜採出售山礫石的問題。反映泥江口鎮李正春等鎮村兩級幹部在風電場項目中毀壞林地、非法買賣礦產資源的問題不屬實,區紀委監委予以澄清。

5

關於澄清反映滄水鋪鎮珠波塘村村委委員徐班超貪汙村磚廠承包金的不實舉報。

2019年4月,有群眾實名舉報徐班超在擔任原蘆公塘村(2008年原蘆公塘村與原珠波塘村合併為珠波塘村)支部書記時貪汙磚廠承包金的問題。經查,原蘆公塘村有一個村辦磚廠,2007年經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向社會公開競標,徐某柏等人以10年59萬元的承包價格中標,該收入入了村賬。關於承包金的分配問題,經村支兩委、村民小組長和黨員集體研究,決定由村民代表推選的民主理財小組按照當年村民實際人口數每人分配了100元,結餘資金45.97萬元主要用於了償還村級債務。反映徐班超貪汙村磚廠承包金的問題不屬實,區紀委監委予以澄清。

赫山通報5起澄清不實舉報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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