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廳多措並舉保障重點項目用地

  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印發通知,要求在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時,聚焦“疫情防控急需、群眾生活必需、經濟發展所需”,從6個方面統籌抓好重點項目用地服務保障,全力推動寧夏經濟社會持續穩步健康發展。

  在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建設項目用地需求方面,寧夏廳明確,對受疫情影響不能如期繳納土地出讓金的,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後,可適當延期繳納。疫情期間,採取“先租後讓”“租讓結合”方式供地的企業,可申請暫緩繳納租金;承租國有土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可申請減免土地租金,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後執行。

  在提升規劃計劃管控科學性靈活性方面,寧夏廳提出,以規劃引領產業佈局,科學編制詳細規劃,統籌保障用地計劃。各地在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時,要合理佈局醫療衛生設施建設空間;科學佈置“留白”空間和預留建設用地規模,用以保障急需的應急避險、醫療廢物集中處理設施等需求。

  在優化項目用地審批管理方面,寧夏廳將實施項目用地差別化徵收轉用管理,探索建立“只徵不轉”或“不轉不徵”的土地利用制度;對涉及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產業發展等重點建設項目用地開通綠色通道,優先受理、優先審批、即來即辦。

  在差別化方式供應建設用地方面,寧夏廳全面推行彈性年期出讓、長期租賃、租讓結合、先租後讓等多種方式靈活供應土地,降低實體經濟企業用地成本。支持各地探索“標準地”供地制度,縮短企業取得土地後開工建設時間。支持各地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或者入股方式供應標準廠房、科技孵化器用地。

  在鼓勵落後產能提質增效轉型升級方面,寧夏廳要求,對利用存量工業廠房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和興辦眾創空間等新產業新業態的,5年內保持原用途和使用權類型;鼓勵市場主體收購零星分散的產業用地進行整體開發,整合后土地用途按照規劃用途確定。要加快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合理利用。要建立產業用地退出機制,推進閒置低效用地再利用。

  在用地審批後續服務保障方面,寧夏廳要求,對符合用地報批條件的重大項目,市縣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在受理之日起14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並報自然資源廳,寧夏廳內部審查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涉及集體土地徵收的,各市縣自然資源局要在自治區政府批准土地徵收申請後15個工作日內主動將徵收啟動公告、土地現狀調查等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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