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戰“疫”:屯溪區檢察院快速辦理一起涉口罩詐騙案

檢察戰“疫”:屯溪區檢察院快速辦理一起涉口罩詐騙案

近日,屯溪區檢察院快速辦理了一起涉口罩詐騙案,對犯罪嫌疑人卓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2020年1月份,犯罪嫌疑人卓某某從朋友圈看到大量銷售口罩的廣告後認為有利可圖,萌生實施詐騙的念頭,遂虛構出售口罩事實在微信朋友圈上發佈銷售口罩的虛假信息。2020年2月8日,劉某某看到卓某某朋友圈所發銷售口罩信息後與其聯繫,隨後劉某某將被害人汪某某支付的21.6萬元貨款轉給卓某某。卓某某在沒有口罩購買渠道的情況下,假稱已將貨款支付給廠家,實際將錢款用於請客、住酒店、購買電腦等個人消費揮霍。汪某某遲遲收不到貨後與劉某某聯繫退款,劉某某聯繫卓某某,卓某某退還1萬元後便不再退款。後汪某某、劉某某分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立案後將卓某某抓獲歸案。

檢察機關審查後認為,犯罪嫌疑人卓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出售口罩的事實,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已涉嫌詐騙罪,數額巨大,具有社會危險性,遂對其批准逮捕。

檢察機關提醒,疫情防控時期,廣大群眾在捐贈財物奉獻愛心,或是購買防疫防護用品時要提高警惕,增強防範意識,避免上當受騙。同時,檢察機關也將堅決發揮職能作用,嚴厲打擊涉疫違法犯罪行為,為打贏疫情防控戰役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檢察服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