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次李蘭娟老師呼籲國家降低明星片酬的事情後,便引起了大眾的關注和支持,國家沒有讓大家失望,不僅頒佈了明星片酬的最新措施,緊接著還頒佈了限制明星處境的條例,這一條例的頒佈可以說讓不少明星藝人寢食難安,我們先來看一看條例的具體內容:
“因醜聞劣跡、違法犯罪等行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符合這一條的明星就有不少了,比如說鉅額偷稅的范冰冰,嫖娼的黃海波,吸毒的李代沫和宋冬野,前段時間做頭髮風波沸沸揚揚的李小璐等等
“選用外國國籍或港臺籍”我們先來看看哪些明星藝人是外國國籍:
張鐵林——英國國籍
李連杰——新加坡國籍
劉亦菲——美國國籍
吳亦凡——加拿大國籍
斯琴高娃——瑞士國籍
陳紅——美國國籍
寧靜——美國國籍
鞏俐——新加坡國籍
陳凱歌——美國國籍
徐帆——加拿大國籍
馮小剛——加拿大國籍
陳明——美國國籍
竇驍——加拿大國籍
林憶蓮——加拿大國籍
謝霆鋒——加拿大國籍
王力宏——美國國籍
潘瑋柏——美國國籍
許晴——日本國籍
趙本山——加拿大國籍
蔣大為——加拿大國籍
吃不吃驚?意不意外?這還只是小編所瞭解到的一小部分而已。當然,外國國籍也分為兩類,一種是成名前或者說是父輩就是外國國籍,這種情況相信大家會理解,而另一種是功成名就後再去加入外國國籍,然後繼續在中國撈錢轉移到海外,這樣的明星真的值得我們去喜歡嗎?
雖然國家頒佈了這條例,但落實起來相信也沒那麼容易,畢竟粉絲的影響力也不容小覷,這就要看粉絲們的思想覺悟了。
對於這個最新頒佈的明星藝人出鏡條例,小編我是很支持的,我認為作為公眾人物本身就應該傳遞正能量,引導粉絲積極向上,為社會做貢獻,相反就根本不配做一個明星,對此大家怎麼看呢?
閱讀更多 酒醉唯美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