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婚姻法:下列5種人群 禁止結婚


2019婚姻法:下列5種人群 禁止結婚


不能結婚的條件有哪些

雖我國的《婚姻法》倡導婚姻自由,但是我國法律法規,至少以下五種人不具備結婚條件。

1、在自己與原配婚姻關係存在的情況下,已經與第三者有婚姻關係,而且這種婚姻關係沒有終止的人。這種人結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說的重婚罪。

2、低於以下年齡結婚者:男性早於二十二週歲,女性早於二十週歲。

3、患有不可以結婚的疾病。例:患有麻風病且未經治癒或患其他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者,都是不可以結婚的。

4、和自己有著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係的親人結婚,也是不允許的,也就是平時說的近親結婚,這違反我國提倡的優生學原則。而且近親結婚會導致家族遺傳病的發生。

5、對於喪失性行為能力的人,必須事先要與對方講明。一般喪失性行為的人是不可以結婚的。嚴重影響夫妻婚後性生活的質量。如果向對方隱瞞這一情況,與對方結婚,婚後因此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離婚,是可以離婚的。

結婚應當倡導的價值理念

結婚條件要注意的問題是否有利於倡導婚姻自由、有利於為國家政策服務和有利於保障婚姻家庭的穩定。下面為您詳細介紹結婚條件要注意的問題。

當代結婚條件的價值主要有幾點:

第一、有利於倡導婚姻自由。

如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這一規定是反對封建的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行為的法律依據,從而為當事人的婚姻自由提供法律保障。

第二、有利於為國家政策服務。

如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達到婚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這一規定有利於我國計劃生育工作的開展,有利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有利於提高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有利於優生優育和提高婚姻質量。

第三、有利於保障婚姻家庭的穩定。

如我國婚姻法規定:禁止有配偶者結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一記等。從而為維護一夫一妻制,防止重婚,保障婚姻關係的穩定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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